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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前了解这些信息
发布日期:2024-09-03点击率:116

  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被征收人一定要提前了解这些信息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公共利益的范畴,在该条例第八条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和单位,不过,在征收过程中,需要给予被征收人,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合理公平的补偿。

  事实上,无论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被征收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儿,通过征收可以让生活条件稍微差一点的被征收人在生活质量上有一个较大的改变,同时也还可以提升居住环境。但这的前提是,相关部门在具体征收过程中依法将所有的征收程序落实到位了,只有将征收程序落实到位,那么,被征收人才有可能拿到公平的补偿,其的生活才有可能会得以改善。

  但遗憾的是,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从以往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往往会以各种方式压缩被征收人的补偿(其逼签方式我们之前已经说过很多次,这里就不再重复说了),从而达到他们低成本的征收目的。

  因此,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巨大的利益,因此,在遇到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征收活动时,一定要提前了解相关的征收信息,包括土地征收程序,补偿标准以及在房屋征收中自己都会有哪些补偿等等,只有提前了解了这些征收信息,那么,我们才不会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方有所诱导,或是签订对自己不利的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