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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催告书,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发布日期:2018-10-29点击率:910

  近年,因拆违章建筑发生的事件非常多,但产生违章建筑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说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违章建筑,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等就建成的房屋。可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应该被拆或是认定为违章建筑。

  对于违章建筑有程序违建和实质违建两种

  所谓程序违建,是指建筑物的建造没有总体上违反城市规划。但建造者没有依照一定的程序申请建筑许可。

  所谓实质违建,是指建筑物已经违反了城市规划,无法通过程序的补正使其成为合法的建筑,从法律文意理解,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设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行政机关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应区分实质违章形式违章。

  那么哪些违章建筑有补偿?

  历史存留的房屋。一些建筑形成较早,而在很早之前,很少的手续就可以建成,如果用现在法律要求分析可以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不行,所以,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

  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相关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也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如果对补偿有异议的话可以用法律维护权益。

  没有书面催告,就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违法?

  其实相当多的违法建筑还可以纠正,并于纠正后与合法建筑一样永久存续。不过即便确认成了违章建筑,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说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因此来看,违章建筑并不是想拆就能拆的。

  如果没有拆迁消息,也没收到任何的书面通知书房屋就被拆除的话,这属于毁坏私人财产,涉嫌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

  对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以下的不予立案。已经超过拆掉人家财物5000元的立案金额!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环保律师 北京环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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