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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强管控多举措从源头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发布日期:2024-01-03点击率:221

  12月28日上午,记者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以“打好净土保卫战”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甘肃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4%,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3%,剔除本底影响后,32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处长闫进锋介绍,甘肃省在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强化污染风险管控,主动采取积极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据了解,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强、治理成本高、难度大,特别是涉重金属的土壤污染防控已经成为关乎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食品安全、公共健康的重要工作。甘肃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是加强耕地污染源头管控。继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安全利用类和严格控制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金属排放特别限值,推动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在线监测。实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识别污染途径,追溯污染源头。全面排查整治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分阶段实现应治尽治,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二是防范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入口关。督促企业履行法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与义务,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与整改。鼓励重点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绿色化改造试点。

  三是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不断提升调查评估工作质量,重点关注“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安全。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督促落实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或修复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及敏感人群。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督导检查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督促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将重金属污染防控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范畴,提高考核权重,调动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工作主动性,落实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强化培训宣贯,督促企业和园区等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闫进锋在会上呼吁,土壤污染主要是日积月累形成的,污染时间越长治理修复成本越高,等到土壤污染了再来治理,代价更大,负担更重,希望媒体能够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意识和法治意识。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