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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地下水污染 需法律和治理双管齐下
发布日期:2015-01-16点击率:1186

  在绿色崛起成为河北发展主基调的当下,地下水污染问题正成为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今年河北两会上,河北省政协委员董跃勇建议,防治地下水污染,需法律和治理双管齐下。

  他在提案中援引中国地质科学院的调查成果说,华北平原近半数浅层地下水被污染,河北省覆盖主要区域,地下水污染成分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检出率越来越高,能够直接饮用的地下水仅30%多,17%的浅层地下水重度污染,36%的地下水轻度污染,河北地下水状况已经构成了饮水安全的重大隐患,迫切需要地下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目前一些企业违法排放事件还在延续,采取渗坑、渗井方式向地下恶意排放废水,已成为地下污染的重要途径。

  对此,董跃勇委员建议说,河北应建设完善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有效的对地下水污染进行防控。同时对于造成水污染的企业或个人,一方面要加大法律打击力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要对企业或个人已经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要进行治理,对企业今后的污水排放要有规范的环保措施保障,从源头消除污染隐患。治理工作可以由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