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双向补偿让“跨界”水污染同步处理
发布日期:2015-01-15点击率:1272

  区域制度一体化必然包括环保一体化,这不仅是因为江苏山水相依,同处一片蓝天。更重要的是,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需要防止污染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使区域经济朝着绿色化方向发展。

  江苏省环保厅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数据显示,如今江苏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集中处理率达75%以上。而对于“跨区域”水污染问题,江苏还出台了《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双向补偿”机制,并在13个省辖市全面推开,让各市处理“跨界”水污染时有了同步参考意见。而对于公众关注的空气质量,江苏省在今年首次实现了13市提前一天发布空气质量预报的“节奏”。接下来,江苏还将在秸秆禁烧、机动车污染以及工业污染布局上出台一系列“一体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