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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地律师:征地拆迁材料应由谁公开?
发布日期:2023-08-10点击率:464

  北京征地律师:征地拆迁材料应由谁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本案中,相关征地批复文件是由相关部门所作出,且是由该相关部门所保存,可在刘某某申请信息公开时,该相关部门却以去相关网站查询为由不予公开,显然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再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可以及时地针对他们的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