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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如果遇到相关部门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时要怎么办呢?
发布日期:2023-08-09点击率:289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如果遇到相关部门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时要怎么办呢?

  【基本案情】

  李某某是江西省某市某镇村民,其在该村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平日也以耕种为主,而且平常的收入来源也主要是通过耕种土地,所以,土地对李某某来说就是生命。本以为其一生就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了,但是在2017年的时候,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其耕种的土地被相关人员以搞建设为由给占用了,且土地周边也弄上了围挡,最主要的是,其耕种的土地被相关人员严重破坏,也就是在土地被严重破坏之日,李某某才知道了自己家的承包地已经被征收的事实。

  但在此之前,李某某并没有听说过任何有关土地征收的消息,其也没有在村庄内看见过相关的征收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所以,李某某对于相关人员肆意破坏土地的行为是非常的不满,其认为,相关部门肆意强占土地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其不了解相关的程序,所以,其便先从网络上查询了一下,随后其便认为相关部门这样不清不楚的征地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李某某决定为自己讨回一个说法。

  但由于自己不懂法,所以,其决定找一个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能更好地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经过一番查找与对比,李某某找到并联系了凯诺律师,经过一番沟通,李某某对凯诺律师自身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以及丰富的办案经历所打动,于是在略加思索之后,委托了凯诺律师,希望凯诺律师能用其自身的法律知识等帮助自己维权,而凯诺律师也欣然接受了李某某的委托。

  【诉讼过程】

  凯诺律师在介入该案件后,由于李某某提供的材料比较少,且此次征地中所披露的信息也不明确等因素,导致凯诺律师无法很好,且全面的对此案件进行分析。但为了不辜负李某某的信任与委托,凯诺律师决定先指导李某某向相关部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李某某所在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情况,包括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的名单、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的标准、对象、账户设立、缴纳费用情况以及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的相关法律依据。

  本以为此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会非常地顺利,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相关部门竟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李某某所申请事项予以答复。

  针对相关部门没有依法履行自己法定职责的行为,李某某在凯诺律师的指导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依法确认相关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为违法,同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而关于本案,凯诺律师在庭审中认为,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在快递单内件品名中明确写明了邮件内容,并且相关部门在几日后签收,所以应当视为李某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另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对于属于相关部门应当主动依法公开的事项,相关部门应当要依法主动公开,对于被征收人申请信息公开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也应当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旧版是15个工作日)并以申请人所要求的形式予以答复。

  【诉讼结果】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法官采纳了凯诺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相关部门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相关部门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对李某某的申请进行书面答复。

  【律师说法】

  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多,个别地方的相关部门是踩着法律的底线侵害老百姓的相关权益。但是,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只要我们广大老百姓能够对这样的行为引起重视,能积极的就相关部门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那么,相关部门势必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作为被征收人,我们一定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就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