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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2025年外嫁女要注意了,新规即将施行,妇女权益将一步得到保障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的李女士咨询凯诺律师说,自己在五年前嫁给了邻村的张某,其自嫁过去之后,一直没有把户口从娘家那里迁出去,户口一直在自己爸爸妈妈的户口本上,后来娘家地理位置比较好,靠近马路边,所以地方相关部门就看中了此地块,决定征收包括自己家土地在内的几十亩地为国有,用于建设教育、文化设施建筑。
土地被征收虽然被征收人失去了土地,但为了城市发展,李女士的家里人也是十分的支持。后来李女士从地方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中看到,土地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可是等到后来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时候,村委会却以自己已经嫁去了别的村庄为由,拒绝给自己分配土地补偿费,李女士觉得村委会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民间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意思是只要女孩嫁出去了,那就不再属于家里的一份子了,也不属于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与娘家或者是本村集体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对于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但是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近年来国家也在通过各种途径来宣传,而且相关的法律法规上也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有一些老人,甚至一些与父母年纪一样的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会认为只要女孩嫁人之后,就跟娘家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而且在实践过程中,有一些村委会也会以已经嫁出去为由,剥夺外嫁女应有的土地权益,尤其是土地征收中产权的土地补偿费。
事实上,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村委会以女孩已经嫁出去了,其已经失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所以就没有权利再享受本村集体内土地补偿费的权益的现象经常上演着。那么,作为外嫁女真的就没有获得土地补偿权益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的补偿都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等。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包括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都需要直接给予被征地农民。
而土地补偿费,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归农民所有(归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发放给村委会的,然后再由村委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民,从许多地方发布的相关规定来看,村委会需要将土地补偿费中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分配给村民,其他的则可以留在村里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发展。
比如《丰都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七条规定,土地补偿费的8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发放给承包经营户,土地补偿费的2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
所以,大家在这里要注意一下,土地补偿费的去向,如果村里收到土地补偿费之后,并没有及时的将这项补偿费分配给大家,且也没有公开该土地补偿费的用处等,那么作为被征地农民一定要提高警惕,这很有可能被村委会已经全部截留了,一旦发现被截留,那么村民要马上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当然了,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也可以很肯定地再次告诉大家,土地补偿费是需要发放给包括妇女在内的被征地农民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嫁女,也要给予其一定的土地补偿权益,不能以其是外嫁女为由就剥夺其的土地权益。
根据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的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还规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那也就是说,就外嫁女而言,如果其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外嫁女自结婚之后,一直没有将户口迁去男方家里,仍然在娘家这边,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其仍然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想必大家都知道,不管是获得土地征收权益,还是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租赁方面的权益等,都需要先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这个身份的认定,一般是以户口本上登记的为主。
因此,只要户口本上还有自己的名字,那么从原则上来说,该外嫁女是可以获得土地征收权益,即土地补偿究配的权益、土地租赁的租金权益等等。
其次,对于嫁入城里的,在嫁过去之后没有被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中的,而且户口也没有迁出去的,仍然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那么从原则上来讲,其也是可以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等其他集体收益的分红的。
根据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的规定,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农村妇女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遇到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对符合条件的外嫁女分配土地补偿费等,那么建议村民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