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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拆迁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建怎么办?
在拆迁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无证房屋,所谓的无证房屋其实我们之前已经说过很多次,就是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 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想必大家都知道,一般合法的房屋都是办理了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是其他的相关审批手续,取得了房产证的房屋。
如果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是老百姓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只要被投诉、被发现,都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旦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那对老百姓来说就会非常地不利,相关部门会针对该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房屋,尤其是当房屋因当地规划需要被征收以后,这类房屋基本上是逃不过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命运的,而且相关部门还会以房屋是违法建筑为由,给予被征收人非常少的拆迁补偿,甚至不会予以任何的拆迁补偿。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自家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一定要提高警惕,可以马上审查相关部门的认定程序、作出法律文书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其认定房屋的程序不合法,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马上咨询专业律师,然后在专业律师的分析下,看看有没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必要,建议尽快就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决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文件或是确认该文件违法,保障自己在征地拆迁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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