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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房屋被违法拆除后,法院判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房屋被违法拆除后,法院判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之后,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赔偿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合法征收获得的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只能高不能低,否则就无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当然了,对于法院判决赔偿的标准不服的,被征收人仍然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不过,在提起行政赔偿之诉,或是上诉之前,建议被征收人最好是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避免浪费掉自己的诉权。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提醒大家,房屋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在此过程中遇到相关部门违法强拆自己的房屋,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