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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需不需要对征收方发布的文件拍照、录像?
北京房屋拆迁律师:需不需要对征收方发布的文件拍照、录像?
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重大活动,不仅征收程序非常的复杂,而且所涉及的征收范围也会非常的广泛。因此,国家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征收程序上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尤其是针对集体土地征收,不仅将批前征收改为了批后征收,而且还进一步地提高了补偿标准。
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在具体实施征收之前,相关部门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涉及被征收人利益的相关文件,以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可是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却发现,有的相关部门在开展征收工作的时候,通常会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直接省略掉这一程序。
所以,被征收人往往不知道具体的征收情况,而有的呢,虽然在征收范围内发布了具体的文件,可是,相关部门在公告没多长时间就自行撕毁了,有的被征收人忙于其他事务,在还没有看见文件的情况下,文件就没有了。
对此,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一些文件会对被征收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看到,或是通过别人知道相关文件已经出来时,一定要马上对该文件进行拍照、录像,避免无法第一时间知道具体的征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