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相关部门不公开相关信息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8-07点击率:298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相关部门不公开相关信息怎么办?

  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信息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其可以通过征地信息了解到相关部门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同时,还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得知土地现状调查何时会展开,补偿方式是什么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拟申请征收土地的相关部门,在征收之前必须要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征收决定(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告知大家具体的征收信息。而且,这些信息文件也是征收方需要主动公开的。一般情况下,征收方主动公开这些文件,一是被征收人可以很快速直观的了解到补偿标准等事项,二是也可以体现出,征收方征收前期的工作有依法落实到位。

  但是实践过程中,有的征收方却不履行其法定征收职责,既不告知大家具体的补偿标准,也不向大家公布与被征收人利益息息相关的一些文件,这就导致被征收人无从知道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以及其他相关的征收信息。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征收方不依法公布征收信息是不合法的,属于程序违法,作为被征收人则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获取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