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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修建公路要占地,补偿占比是多少?因城市绿化改造要征收国有土地的补偿占比是多少?
发布日期:2018-11-22点击率:571

  随着国家的发展,各地都开始修建铁路或高速公路,然而这个时候就需要大量的占用老百姓的土地。不过关于占用土地补偿标准,只要是涉及到被征地的人都会问到,这也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凯诺律师就为大家来讲解一下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且土地的补偿主要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的补偿,但这个补偿村集体不能据为己有,需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常见分配方案一般如下三种:将土地补偿费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村集体提留一部分,其余分配给被征地个人;全部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业人口的安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可以发放给村民个人或在征得村民的同意后购买保险。

  其次,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该部分的补偿是直接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的。如果是耕地的原始承包经营权人,补偿就直接给承包经营权人,如果是承包地被租出去或是转让等情况的,补偿费是直接给受让人的。

  对于因城市绿化改造要征收国有土地的,其征收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生活水平,要拆一还一,要补偿后拆迁,不得强行拆迁,不得断水断电等。

  即便是公租房,也要给予合理补偿。不过对公房拆迁补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大多都是依据各地的相关规定。但要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房屋承租人购买现住公房后作为被拆迁人,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政府对被拆迁人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

  凯诺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时,一定要知道拆迁补偿标准必须是拆一还一,补偿不能低于拆迁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

  选择产权置换的,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评估时,应征求农户意见,提供由三家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的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进行评估,由被拆迁人优先选择评估机构,对收征地上的被拆迁房进行市场评估。

  由于征地拆迁非常的复杂,涉及的人及程序又多,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被拆迁人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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