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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棚改计划想必大家都非常的了解,根据《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等相关规范我们可以看出,棚改是一项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棚户区改造是为了改善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在对城市进行重新规划建设的同时美化城市环境,进而保障城镇居民的生存和发展利益。各地还有不少“城中村”、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对于这些情况,通过棚改的方式给予这些人群货币化补偿安置或是实物安置。
但6月25日,各地PSL(抵押补充贷款)审批暂停,回收国开行总行,等待新政策。那么,这意味着棚改债的全面叫停。
棚改创造了大量的购房需求,对于开发商来说,只要是有棚改的地方,就不用担心房子卖不出去。
如今,国开行总行正式收回棚改项目审批权,未来审批收紧,并且将要逐渐用实物安置取代货币化安置。
不过在此之前,山东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传出重要消息, 在今年山东住房市场将发生大变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直白一点说也就是尽量都实物安置。
同时,在上月末,安微省马鞍山市在其政府官网上发文《马鞍山将严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中指出: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金融风险是其中之一。同时,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还明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所以,今年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要把棚改与稳定房地产市场更好地结合起来,尤其是对住房供需关系紧张的城市或地区,要从严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尽可能地给棚改居民安排实物住房。对于去化周期小于6个月的,棚改专项贷款则一般不予支持了。
且今年以来,据相关媒体了解到,杭州的货币化安置比例也已明显下降,过去对于货币化安置的一些补贴和奖励措施也面临调整,重新鼓励实物安置。
这么一看,棚改红利时代要结束了!
那么,为什么会取消货币安置呢?
实际上,货币化安置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相关人员介绍说,在货币安置的过程中存这样一个问题,由于外部房价过高,购房成本较高,拆迁过程中居民要求补贴也较高。大量补贴造成地方拆迁成本提高,土地价格提高,自然会造成房产价格提高。
其次,他还说“货币性安置的好处就是比较灵活,大家可以自由选择,但也存在一定缺陷,在房价过快增长的过程中,货币安置变成推动价格上涨的一种效应。”。实物安置就不存在分摊成本的问题。通过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鼓励实物安置的方式,有利于减弱货币化安置推动房价上涨的间接作用。
那么,取消货币安置补偿对于被拆迁户来说,面对这些政策的改变要怎么办呢?
在这里要说一下,有关部门只能通过调整奖励政策作出引导,但不能直接代替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
如果被征收人倾向于货币补偿,也是可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自2009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铺开以来的若干政策性文件均明确赋予了被征收人补偿安置方式的选择权,这是任何引导、刺激政策所不能剥夺的。
也要提醒一点,随着选择实物安置补偿的人越来越多,被征收人也要格外的注意,实践中不乏“豆腐渣工程”,房屋质量无法保证,有的在入住之前发现有裂缝,有的是入住一段时间之后出现漏水的情况。
同时,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项目须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国土、规划、房产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如果被征收人怀疑拆迁安置房有质量问题,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质量鉴定,也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去核实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如果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可以拒绝入住,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凯诺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表示,如果地方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制要求被征收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只能选择产权置换补偿,那就侵害了被拆迁人的选择权,就属于违法征收了。被拆迁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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