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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关系美丽青岛建设成效。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出台《青岛市“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全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系统打造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探索在全国范围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
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十三五”以来,我市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达标比例达到100%。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来源范围广、污染类型多样,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滞后性,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仍面临较大压力。“十四五”时期要着力补齐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这一短板,《规划》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五大任务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三大任务。
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以系统打造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为引领,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青岛模式设计与实践探索,形成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以安全利用类耕地为重点,强化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防止新增土壤污染。
具体而言,首先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排查治理,聚焦有色金属等矿区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全面排查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
对于耕地要加大保护力度,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明确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
建设用地要加强全过程管理。因地制宜严格用地准入,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自然资源部门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上,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探索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扭住“双源”,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控制地下水污染增量,逐步削减存量;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