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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力推动了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从源头上厘清了责任体系,理顺体制机制,以最严密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保护菏泽市土壤生态环境,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监管机制、防治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涵盖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鼓励公民监督、农用地保护、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义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等,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出台,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也为深入推进菏泽市净土保卫战提供了立法保障。
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对污染土壤的不当利用,《条例》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结果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组织实施。
为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条例》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放在预防上,实现关口前移,规定了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化肥和农用薄膜、严格按规定使用农药、严控灌溉水质等一系列预防措施。
同时,严把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关,确保“住得安心”。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办理建设用地的前置条件,对未完成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地块,坚决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全面落实“净地”供应制度,坚决杜绝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实现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的目标。
此外,发布会上还鼓励市民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来源: 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