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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6-28点击率:6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要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净土保卫战,市生态环境局从6月份开始至11月末,组织开展全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5日至8月31日为专项执法检查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问题整改处罚阶段。检查范围是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确定的分布在铁力市、嘉荫县、伊美区、乌翠区、金林区的8家单位企业。重点检查单位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检查其是否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已按制定的监测方案实施,是否将自行监测结果报送县级生态环境局,是否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现象,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是否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等。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理。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来源: 伊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