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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出炉了!
发布日期:2018-01-04点击率:1138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按照轻重缓急、项目成熟度等原则分批合理安排项目,近期(2020年底之前)计划实施完成广西土壤污染现状详查等65个项目(详见附表1),总投资174103万元;

  附表1 近期(至2020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地点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单位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实施年限

  地市

  县(区、市)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项目

  1.

  全区(不含河池市先行区)

  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卫计委、各相关市人民政府

  25529

  2017-2020

  2.

  河池市

  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按照国家确定的技术路线及统一部署,以河池先行区为国家试点,在全市范围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55座有色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进行调查和评估。

  河池市人民政府

  3000

  2016-2017

  3.

  河池市

  16座历史遗留砒霜场地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开展全市历史遗留砒霜生产场地调查评估,编制风险管控项目建议书、可研。

  河池市人民政府

  500

  2016-2017

  4.

  河池市

  典型退役场地及农田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对已知的重污染、高风险的退役场地、农田开展调查评估示范、修复技术方案编制示范、项目立项前期工作示范。

  河池市人民政府

  400

  2016-2017

  5.

  河池市

  刁江流域污染矿区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在刁江对刁江源头4个矿区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刁江流域河道沉积尾砂现状调查。

  河池市人民政府

  500

  2016-2017

  6.

  河池市

  6个典型污染场地实施方案编制

  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旧址等重金属污染防治民生应急保障示范项目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

  河池市人民政府

  400

  2016-2018

  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项目

  7.

  河池市

  金城江区

  金城江区五圩三境砒霜厂旧址废渣与污染土壤治理工程

  开展典型砒霜厂遗留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示范。包括处置1462.5m?建筑废弃物、场地遗留2868m?废渣和场地内7920m?污染土壤。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200

  2016-2018

  8.

  河池市

  罗城县

  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砒霜厂遗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修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砒霜厂遗址受污染场地;治理受污染土壤;处理遗留废渣,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1000

  2016-2018

  9.

  河池市

  南丹县

  骆马砷品化工厂遗留旧址处置

  对骆马砷品化工厂受重金属污染的遗留场址进行治理。

  南丹县人民政府

  1237

  2016-2018

  10.

  河池市

  南丹县

  车河镇芭蕉林选矿厂旧址尾矿废渣治理工程

  对芭蕉林选矿厂旧址进行调查与修复治理。

  南丹县人民政府

  650

  2016-2018

  11.

  河池市

  南丹县

  车河镇三宜选矿厂旧址尾矿废渣治理工程

  对三宜选矿厂旧址进行调查与修复治理。

  南丹县人民政府

  531

  2016-2018

  12.

  河池市

  南丹县

  南丹县堂汉银星冶炼厂旧址场地治理工程

  对南丹县堂汉银星冶炼厂旧址场地进行治理。

  南丹县人民政府

  700

  2016-2018

  13.

  河池市

  都安县

  广西河池市都安6个砒霜厂遗址治理工程

  对下坳隆坝砒霜厂旧址废渣进行挖运、处理及处置,对三只羊、高岭、澄江、地苏等乡镇共5个砒霜厂废渣进行处置。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3500

  2016-2018

  14.

  河池市

  环江县

  环江县古宾选矿厂尾矿库及周边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开挖、平整尾砂,加固挡墙,新建生态挡墙。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1000

  2016-2018

  15.

  河池市

  金城江区

  金城江区金河冶金化工厂旧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对场地旧址重金属废渣及渣土混合物污染约126870立方进行清挖和安全处置。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5000

  2016-2018

  16.

  河池市

  罗城县

  河池市罗城县平兴冶炼厂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工程

  对冶炼厂场地内外均遗留约2300的废渣、生产辅料进行安全处置;对旧址污染渣土清挖完成后进行生态修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1000

  2016-2018

  17.

  河池市

  南丹县人民政府

  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铅锑冶炼厂、锡冶炼厂旧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

  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铅锑冶炼厂、锡冶炼厂旧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南丹县人民政府

  2600

  2016-2018

  18.

  河池市

  南丹县人民政府

  南丹县大厂镇金塔综合选矿厂旧址场地治理工程

  南丹县大厂镇金塔综合选矿厂旧址场地治理。

  南丹县人民政府

  882

  2016-2018

  19.

  河池市

  河池市

  河池市13个历史遗留砒霜厂治理

  南丹县岜地砷品化工厂、大厂砷品化工厂、大平砷品化工厂、戈扎砷品化工厂、关西砷品化工厂、拉勇砷品化工厂、木板洞砷品化工厂、尧林砷品化工厂、者乐砷品化工厂;金城江区东江永兴砒霜厂、五圩芙蓉砒霜厂、五圩水落砒霜厂;东兰县花香乡砒霜厂等开展13座历史遗留砒霜厂废渣处置工作、场地调查工作与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工作,并对采取措施后的场地开展后评估工作。

  河池市人民政府

  11700

  2017-2019

  20.

  来宾市

  金秀县

  金秀瑶族自治县冶炼厂砒霜废渣处理工程

  安全处理处置金秀瑶族自治县冶炼厂区内遗留废渣、受污染建筑废弃物。在厂区建设一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将清除出来的建筑垃圾及干冲沟沟底受污染土石直接进行安全填埋,对现场遗留的II类废渣晶格封闭处理达标后安全填埋,对污染场地内遗留的污染土壤采用生态隔离工程处置。场地总治理面积约7500m2,同时对现场进行生态恢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00

  2017-2018

  21.

  河池市

  南丹县

  南丹工业园区历史遗留尾矿库渗出液达标处置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池?南丹工业园区,分为2个子项目:1.丰塘坳尾矿库片区渗出液处置工程,拟在亢马渗水点建设一个渗水收集池,将收集的渗水泵抽到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2.坡前尾矿库渗出液处置工程,拟在尾矿库坝脚修建2座渗漏液收集池,用砂浆泵将收集到的污水抽往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南丹县人民政府

  700

  2016-2018

  22.

  河池市

  南丹县

  南丹县大厂镇铜坑河道环境修复工程(一期)—固体废物集中堆场建设

  1.配套固废处置工程。建设一座II类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设计库容500万立方米。

  南丹县人民政府、广西南丹县三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3420

  2016-2018

  三、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项目

  23.

  南宁市

  宾阳县

  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

  对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实施治理和修复,宾阳县新桥镇科甲村及周边地区1200亩农田和土地将得到有效的修复治理与安全利用。

  宾阳县人民政府

  800

  2017-2019

  24.

  桂林市

  阳朔县

  受污染农田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

  分别治理重度污染农田土壤、中度污染农田和轻度污染农田;对于尾砂沉积区采取客土技术治理。该项目治理面积1440亩。

  阳朔县人民政府

  1200

  2017-2019

  25.

  崇左市

  大新县

  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

  土地整治改良工程、植物修复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项目改良农田面积1547亩。开展项目区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治理土壤中污染物。项目治理面积为1550亩。

  大新县人民政府

  1050

  2017-2019

  26.

  贵港市

  桂平市

  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

  开展桂平市厚禄铅锌矿区500亩土壤污染调查,提出治理实施方案,开展治理与安全利用。

  桂平市人民政府

  400

  2017-2019

  27.

  梧州市

  岑溪市

  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

  开展项目区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污染土壤470亩。

  岑溪市人民政府

  400

  2017-2019

  28.

  贺州市

  富川县

  可达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及农田生态修复

  可达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及农田生态修复900亩。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500

  2018-2019

  29.

  河池市

  重金属污染稻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

  开展轻微污染或中度污染农田技术示范。开展修复治理研究试点试验400亩。

  河池市人民政府

  300

  2017-2019

  30.

  河池市

  南丹县、巴马县、凤山县

  重金属高背景农用地农产品种植示范

  开展重污染农田替代种植技术示范。在南丹(多金属矿区)、凤山(金矿区)、巴马(钛矿区)分别开展经济作物品种的试种示范工作,每个区域示范面积50亩。

  河池市人民政府

  400

  2017-2019

  31.

  河池市

  环江县

  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

  对项目区受污染土壤开展调查和评估,控制土壤污染风险,治理6400亩土壤。

  河池市人民政府

  3600

  2017-2019

  32.

  河池市

  罗城县

  受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

  人工清除土壤表层的污水沉积物,治理600亩土壤中污染物。

  河池市人民政府

  445

  2017-2019

  33.

  桂林市

  阳朔县

  阳朔县兴坪镇思的村1100亩农田安全利用

  实施阳朔县兴坪镇思的村受有色金属采选废水污染耕地1100亩安全利用。

  阳朔县人民政府

  700

  2017-2019

  34.

  河池市

  南丹县

  刁江流域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修复拉么溪支流墨村段附近农田,总面积300亩

  南丹县人民政府

  700

  2016-2018

  35.

  河池市

  环江县

  大环江流域大安乡合龙屯受污染农田治理工程

  对重度污染农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改种非食用性经济作物,并严格管控。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300

  2016-2018

  36.

  河池市

  南丹县人民政府

  南丹县大厂镇龙藏村污染农田修复工程

  南丹县大厂镇龙藏村污染农田修复。

  南丹县人民政府

  300

  2016-2018

  37.

  河池市

  河池市

  环江流域典型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

  对项目区受污染土壤开展调查,控制土壤污染风险。治理6400亩土壤。

  河池市人民政府

  3600

  2017-2019

  38.

  河池市

  凤山县

  凤山县农用地农产品种植示范

  凤山(金矿区)开展重污染农田替代种植技术示范。区域示范面积500亩。

  河池市人民政府

  400

  2017-2019

  39.

  河池市

  南丹县

  大厂、车河、芒场镇农田土壤种植结构调整

  对刁江流域主要矿区的大厂、车河与芒场镇农作物受污染面积约7.6万亩开展污染环境现状调查,对中轻度污染程度的农田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安全利用。选取5000亩重度污染农田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河池市人民政府

  4000

  2017-2019

  四、矿区重金属治理修复类项目

  40.

  河池市

  南丹县

  刁江流域南丹10km河段尾砂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试点

  开展河道及周边土壤污染修复综合技术示范。针对刁江流域10公里河段范围内尾砂(约40万方)与河道周边50米范围内污染土壤开展综合整治。

  南丹县人民政府

  1918

  2017-2019

  41.

  河池市

  环江县

  北山矿区-尾矿库-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

  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对河柏﹑光明﹑民达﹑贵峰﹑化达三选共5家废弃选厂、7个尾砂堆场,总占地面积4.55万平方米的废弃选厂遗址及尾砂堆场、总量17.22万立方的尾砂进行综合治理。

  河池市人民政府

  6300

  2017-2019

  42.

  南宁市

  宾阳县

  土壤污染防治宾阳县沙江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土壤污染防治本项目对沙江廖屋桥至陆贵桥河段及周边农渠底泥进行清挖处置及河岸生态修复,总长度约8公里,预计清挖底泥总量约9491立方,实施沙江底泥污染治理及绿化工作。

  宾阳县人民政府

  1700

  2016-2018

  43.

  桂林市

  恭城县

  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矿区重金属污染防治

  矿山废水、废渣河道进行治理及植被恢复。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

  1277

  2017-2019

  44.

  梧州市

  藤县

  大黎铅锌矿区环境整治

  主要对藤县大黎铅锌矿区大黎河道清理、矿区废石漕运、建设拦渣坝、截洪沟、部分受污染土地治理等。

  藤县人民政府

  1842

  2016-2018

  45.

  河池市

  金城江区

  刁江金城江段流域金洞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初步预计:对刁江流域金洞村近5.3km河道内沉积尾砂进行疏挖、清运,择址填埋,彻底清除河道内源污染。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800

  2016-2018

  46.

  河池市

  南丹县

  刁江车河支流(A区)亢马至拉洋 (A2段)治理工程

  安全处置刁江车河支流A区A2段河道内及两岸受重金属污染废渣及底泥,修复河段两岸边坡。

  南丹县人民政府

  2010

  2016-2018

  47.

  河池市

  金城江区

  刁江流域隘口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1.拟疏挖,清除刁江流域隘口段上游2.5km河道残留尾矿废渣,约6250立方。2.建修护岸工程2500m。3.沿岸重度农田治理工程60亩,中轻度污染30亩。4.‖类固废16250立方进行固化稳定化后再填埋,1类固废10000立方直接清挖填埋。5.建设库容为26000立方的I类的固废填埋场。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600

  2016-2018

  48.

  河池市

  南丹县

  大厂班塘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将含重金属尾矿及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对大厂班塘区域约300万立方历史遗留的含重金属淤泥进行清淤治理。

  南丹县人民政府、广西南丹县三鑫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3000

  2016-2018

  49.

  河池市

  环江县

  环江县毛南族自治县才秀河道沉积尾砂清理二期工程

  环江县毛南自治县才秀河道及岸坡沉积尾砂清理二期工程。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600

  2016-2018

  50.

  河池市

  南丹县

  刁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拉么矿区源头综合治理工程

  矿区3万吨历史遗留废渣安全处置工程;废弃隆口封堵矿山酸性废水源头削减示范工程等。

  南丹县人民政府

  9390

  2016-2018

  51.

  河池市

  金城江区

  金城江五圩矿区尾矿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

  对尾砂的有害元素(铅、砷、镉的硫化物)进行去除,达到回转窑水泥生产的原料标准。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000

  2016-2018

  52.

  河池市

  环江县

  环江县北山矿区废弃选厂遗址、尾砂堆场及周边农田综合治理工程

  在北山矿区才秀河流域源头光明﹑河柏﹑民达﹑贵峰﹑化达三选共5家废弃选厂、8个尾砂堆场开展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实施修复治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7600

  2016-2020

  53.

  河池市

  南丹县

  南丹县华锡集团铜坑矿区地表塌陷区烟气治理与生态恢复工程

  对采空区进行调查,编制治理实施方案,开展二期治理修复治理工作。

  南丹县人民政府

  12000

  2016-2020

  54.

  河池市

  金城江区

  刁江流域板坡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刁江流域板坡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560

  2016-2018

  55.

  河池市

  金城江区

  刁江流域下考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刁江流域下考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240

  2016-2018

  56.

  河池市

  河池市

  北山矿区-尾矿库-小流域综合治理

  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对河柏﹑光明﹑民达﹑贵峰﹑化达三选共5家废弃选厂、7个尾砂堆场,总占地面积4.55万平方米的废弃选厂遗址及尾砂堆场、总量17.22万立方的尾砂进行综合治理。

  河池市人民政府

  6300

  2017-2019

  57.

  河池市

  河池市

  刁江流域主要支流3km河段尾砂清挖及治理

  对刁江流域主要支流约3公里河段范围内尾砂开展综合整治。

  河池市人民政府

  1277

  2017-2019

  58.

  河池市

  南丹县

  刁江车河支流拉洋-拉里治理工程

  清挖河道河床尾矿约3公里,清理、安全处理淤泥约12万方,修建挡土墙、两岸护堤,恢复生态。

  南丹县人民政府

  1200

  2017-2019

  59.

  河池市

  南丹县

  刁江茶山支流得马-拉建治理工程

  清挖河道河床尾矿约4公里,清理、安全处理淤泥约13.8万方,修建挡土墙、两岸护堤,恢复生态。

  南丹县人民政府

  1200

  2017-2019

  60.

  河池市

  南丹县

  南丹县大厂镇更庄屯尾渣堆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对4处无主尾渣进行防渗阻隔(面积1.8万平方米,尾渣储量25万立方米)覆土复绿。开挖转移3400立方无组织堆放尾渣。处理重金属污染废水1800立方,底泥300立方。

  南丹县人民政府

  800

  2017-2019

  61.

  崇左市

  大新县

  岜落山矿段采空区地下涌水重金属治理工程

  雨水截排沟修建工程总长为870 m;清淤水渠从柏油路到SH8落水洞之间,总长1160 m;充填站的充填规模为40 m3/h,需充填的采空区约9.24 万立方。

  大新县人民政府

  2000

  2016-2018

  62.

  崇左市

  扶绥县

  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扶绥县中东镇渌井铅锌矿区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包括对矿区历史遗留尾矿与剥离废石的胶凝固化处理、废弃隆口的封闭以及径流河道的改造。

  扶绥县人民政府

  1500

  2016-2018

  63.

  桂林市

  恭城县人民政府

  恭城县磨底塘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

  对污染农田土壤进行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查清污染状况,在此基础上进行治理修复。效果:治理后的农田恢复到可耕种水平,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所产粮食作物重金属含量达到《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相应标准。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

  688

  2017-2019

  五、土壤治理修复能力建设项目

  64.

  全区

  全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包括(1)2016年下达南宁、柳州等市环境监测站购置分析设备1826万元;(2)2016年下达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监管能力建设200万元;(3)2016年下达自治区本级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土壤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建设、危险废物鉴别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等项目合计5168万元;(4)2017年下达自治区本级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1923万元及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1300万元,各市县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948万元;(5)2017年下达全区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调查工作140万元

  环境保护厅、各市环境保护局、河池市人民政府

  10557

  2017-2020

  65.

  柳州等地市

  自治区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

  开展柳州等地市自治区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柳州等地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

  柳州等地市人民政府

  1200

  2017-2018

  合计:65项

  总投资:174103万元

  中远期(2030年底之前)计划实施包括: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类项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类项目、农用地严格管控类项目、农用地安全利用类项目、矿山治理修复类项目以及土壤治理修复能力建设项目等6大类项目(详见附表2),总投资1180000万元。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项目类型:

  1.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类项目

  指已经调查和评估确认存在污染风险的且在用地规划使用功能已调整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或者已发现污染扩散的,并且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包括污染地块生物、物理、化学或联合治理与修复项目。

  2.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类项目

  指已经调查和评估确认存在污染风险,但是暂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风险管控项目。包括移除或清理污染源项目、污染隔离或阻断项目。

  3. 农用地严格管控类项目

  指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重度污染的农用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或者采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物理、化学治理与修复措施的项目。

  4. 农用地安全利用类项目

  指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轻度与中度污染的农用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或者采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物理、化学治理与修复措施的项目。

  5. 矿山治理修复类项目

  主要是为解决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且责任主体灭失的突出有色金属矿开采带来的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而开展的治理工程。包括污染隐患严重的尾矿库、废弃物堆存场地、废渣、矿区生态环境修复等工程项目。

  6. 土壤治理修复能力建设项目

  分自治区、市、县三级,持续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相关的能力建设,提高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监管水平,包括土壤污染相关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和应急所需仪器设备购置,有关土壤污染治理数据库和数据平台开发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环境监察、监察、执法和应急人员培训项目。

  附表2 中远期(至2030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单位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实施年限

  1.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类项目

  针对各市(县、区)已经调查和评估确认存在污染风险的且在用地规划使用功能已调整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或者已发现污染扩散的,并且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包括污染地块生物、物理、化学或联合治理与修复项目。

  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

  500000

  2020-2030

  2.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类项目

  针对各市(县、区)已经调查和评估确认存在污染风险,但是暂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开展的土壤风险管控项目,包括移除或清理污染源项目、污染隔离或阻断项目。

  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

  100000

  2020-2030

  3.

  农用地严格管控类项目

  针对各市(县、区)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重度污染的农用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或者采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物理、化学治理与修复措施的项目。

  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

  200000

  2020-2030

  4.

  农用地安全利用类项目

  针对各市(县、区)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轻度与中度污染的农用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或者采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物理、化学治理与修复措施的项目。

  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

  50000

  2020-2030

  5.

  矿山治理修复类项目

  为解决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且责任主体灭失的突出有色金属矿开采带来的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而开展的治理工程。包括污染隐患严重的尾矿库、废弃物堆存场地、废渣、矿区生态环境修复等工程项目。

  各市(县、区)

  人民政府

  300000

  2020-2030

  6.

  土壤治理修复能力建设项目

  分自治区、市、县三级,持续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相关的能力建设,提高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监管水平,包括土壤污染相关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和应急所需仪器设备购置,有关土壤污染治理数据库和数据平台开发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环境监察、监察、执法和应急人员培训项目。

  环境保护厅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厅

  30000

  2020-2030

  总投资:1180000万元

  项目实施安排

  根据规划的目标要求及重点任务安排,自治区建立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库,通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环境风险高、危害大、污染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力争在有限的资金和力量,最大限度的降低环境风险,实现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和需求,扎实做好重点工程调研和设计,合理安排重点工程项目,并纳入自治区重点项目库。各设区市要严格把好项目论证关、设计关和筛选关,客观实际做好项目投资测算,应优先选择将责任主体明确、前期基础好、生态环境效益突的项目纳入项目库。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项目库中的项目应依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由自治区环保厅进行变更审批,形成“动态调整、及时变更”的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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