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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现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江西全面推行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以来,共查处船舶防污染类违章行为161起,严厉打击了船舶污染水域非法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从源头上控制船舶污染风险,江西对船舶采取铅封、盲断等措施,将水污染物排放管路和阀门进行封闭,实行“船上存储、交岸处置”处理方式,共完成“零排放”证书签注的运输船舶(包括新建及外省转入船舶)2130艘(次),全面完成了江西省检验登记的运输船舶“零排放”技术改造工作。
江西还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每月对全省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情况进行通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每月抽选普货船、危货船各10艘作为重点船舶,跟踪油污水和洗舱水交付情况,督促船舶按规定交付船舶污染物。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率不断提高,船员防污染意识不断提高,船舶防污染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此外,江西还完成了全省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任务,通过岸电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改造,靠港船舶用电需求得到保障,不再需要利用柴油发电来保证用电供应,从而有效减少废气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推动港口绿色发展。(记者秦海峰)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