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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严守生态红线 抵制违法侵占
发布日期:2021-05-14点击率:502

  严守生态红线 抵制违法侵占

  近日,会昌县自然资源局在第一季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珠兰乡珠兰村的一处生态红线保护区疑似被侵占。

  见此苗头,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取证,下发《关于尽快拆除2021年第一季度卫片执法检查侵占生态红线图斑的函》,并与自然资源综合服务珠兰分中心及珠兰乡综合执法大队相互联动,多次催促业主尽快拆除整改落实到位。

  目前,侵占情况已全部整改并复绿到位。

复绿前

复绿后

  生态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据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的保护需求,划定的需实施特殊保护的区域。生态红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

  会昌首案:富城查处一起

  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案

  近日,富城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与会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富城分中心联合巡查时,发现位于该乡桂坑村上阳小组一处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被人喷绘上了广告及联系方式,大队与分中心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展调查。

  据调查,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上喷绘广告的当事人为魏某贵和龙某。两名当事人对该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他们不知道对于在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上喷绘的行为涉嫌违法,对此感到十分后悔。两人当场写下了悔过书,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我不要你觉得

  请遵守法律法规

  魏某贵和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个人单位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

  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鉴于魏某贵和龙某的违法情节轻微、悔改态度较好,专案组当场作出了处以每人五十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

  其后,专案组工作人员主动靠前帮助两人整改,做到了既有执法的力度,又有对人民群众的温度。

  该案是全县自 1999 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第一起因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保护基本农田无小事,富城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和会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富城分中心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对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来源:会昌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