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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与桂赣云贵等地探索生态补偿试点
发布日期:2017-01-03点击率:1141

  广东将与广西、福建、江西、云南、贵州等地探索建立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这是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披露的。

  意见提出,按照国家部署,广东将会同有关省区实施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江西广东东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西江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目前,广东已与部分省区签署跨省区河流生态补偿相关协议。

  根据意见,到2020年,广东要实现森林、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在省域之内,对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深惠淡水河、深莞石马河等重点跨市域河流试行水质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和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鼓励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结合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对口帮扶机制。

  意见鼓励各类社会投资进入生态保护市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统筹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性基金,支持生态保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生态保护市场主体。

  在激励约束机制上也进一步完善,地方考核不再唯GDP论英雄。意见提出,制定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对各地政府实行差异化的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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