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山东生态补偿有法可依
发布日期:2016-07-25点击率:1186

  本报济南7月24日电  (记者卞民德)在日前结束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表决通过。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由此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条例》明确规定,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放补偿资金;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地区,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缴纳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2014年,山东省政府在全省推行这一制度。今年上半年,省向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7219万元,市向省缴纳生态补偿资金885万元。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政府不作为、滥作为和违法行政,《条例》规定了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约谈后整改不力或者连续两年被约谈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所在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将依法给予处分。对挂牌督办的重大违法案件和突出问题处置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所在地环保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将依法受到处分。

  此外,《条例》还提出要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行错峰生产制度,并规定了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  (记者贺勇)今年北京市环保等多部门深入开展“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三大专项执法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查处各类涉及大气环境违法行为8000余起。

  近年来,北京细颗粒物(PM2.5)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保持下降趋势。然而,随着燃煤电厂“煤改气”等工程类措施在减排方面的效果逐步释放,大气污染治理越来越需要转到严格执法上来。今年上半年,北京市空气中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其中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7.9%。

  想了解更多的征收拆迁资讯,请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凯诺律师”,快快拿起你的手机来关注我们吧

   关注方法:

  方法一: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号码”搜索“kainuolawyer” 点关注。OK!

  方法二: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索“凯诺律师” 点关注。OK!

  方法三:用手机打开微信点击“扫一扫”把扫描框对准二维码(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关注。OK!

  本文章系由凯诺拆迁律师团整理上传。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免费咨询电话:010- 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