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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刊登:贵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再升级
发布日期:2020-11-06点击率:559

  “此次审判让我们深刻意识到,在梵净山风景保护区电鱼破坏了当地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环境利益,以后一定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被告人代某某等4人一边在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太平河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点放流鱼苗,一边郑重承诺。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均派员参加了当天的增殖放流活动,当地干部群众为这种注重生态修复的审判处理方式纷纷点赞。

  作为设立全国首家环保法庭的省份,近年来,贵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力打造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升级版,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契机,贵州法院将在多元化、立体式、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将全省绿水青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以及全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生态系统纳入人民法庭司法保护范畴,进一步打造贵州环保法庭优化设置升级版。”

  全要素一体化保护

  代某某等4人被梵净山环境保护法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没收作案工具,增殖放流价值两万元的鱼苗,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义务巡河6个月。

  江口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政森介绍说,随着8月4日梵净山环境保护法庭的正式成立,江口法院在近年来积累的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基础上,深入环境保护审判改革创新,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和探索恢复性司法有机结合,打造梵净山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江口经验”。

  2007年,贵州设立全国首家环保法庭,率先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先后建成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模式,实现9个中级法院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19个基层法院实行跨县级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为主、跨地级行政区划管辖为辅的管辖制度。

  近日,贵州省委编办批复将基层人民法院的33个人民法庭设立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环境保护法庭,实现对重点产业生态系统、重点流域生态系统、重点区域生态系统的保护,持续扩大司法保护范围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全要素一体化保护。

  环境改善经济发展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贵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30370件,审结27271件。今年8月,贵州高院出台《关于强化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全省法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

  记者了解到,为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贵州高院连续3年将环境资源审判纳入党组工作重点,在总结“红枫湖经验”基础上,全力打造贵州环境司法保护的升级版。

  贵州高院环资庭负责人李丽告诉记者,全省法院围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助推“六稳六保”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着力点,高质量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刑事审判制裁力度、民事审判保护力度、行政审判监督作用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诉讼作用,充分保护国家利益、环境公共利益以及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更好地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前不久,云贵川3省法院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座谈会在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召开。这是继签订《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后,3省4市法院召开的首次联席会议,标志着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正式启动运行。

  “全面构建赤水河流域各中级法院间的常态化协作工作机制,将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赤水河流域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飏在会上说,3省相关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为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面拓展跨省域联动的同时,贵州法院还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平衡修复和社会公众参与、强化环境法治宣传等方面下足功夫,不断完善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保障水平。

  放大生态司法效应

  “宅基地、房子、钱都是我的,为何不能自主建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料村党支部书记李昌玉无奈地说,为劝说持这种观念的村民,村干部不知被多少村民记恨。

  100多年前,麻料村就以精于银饰制作闻名。近年来,村里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空心化”现象导致经济发展缺乏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难以落地,乡土文明中蕴含的一些传统价值观念也被淡化。村民改造木屋,翻建砖瓦房,钢筋水泥的强势“入侵”给传统村落风貌带来冲击,保护与开发、开发与民生之间的矛盾亟待调和。

  “有了司法支撑,保护古建筑和生态环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们才能以理服人。”李昌玉深有感触地说,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司法部门的加持和赋能必不可少。

  困扰李昌玉已久的难题,因为一个工作站的成立迎刃而解。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锡南告诉记者,传统村落保护法官工作站是生态环境保护向基层的进一步延伸。通过法官定期驻村调解村民纠纷,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自我道德素质与自治管理能力,将破坏传统村落的行为预防在萌芽状态。

  记者采访发现,贵州很多环境保护精品案例中都有传统村落的影子。贵州法院通过开展环境司法理论调研,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司法保护能力,放大了生态环境司法效应。

  韩德洋说,面对环境资源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民法院将担负起更多的职责使命,为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全面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