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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推进全域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发布日期:2020-01-13点击率:782

  湖北省宜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月5日-8日举行,“建立柏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建立柏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将通过实施水质“约法”,强化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解决跨界流域生态协同保护问题。这是继黄柏河、玛瑙河之后,宜昌市又一条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江支流。

  宜昌是三峡库坝区生态屏障和长江流域生态敏感区,境内长江径流232公里,以长江干流为主脉,河流众多。近年来,宜昌市持续推进长江干流沿线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流域水质持续好转,水生态保护持续向长江支流辐射。

  黄柏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是宜昌市的饮用水源地,曾因多重污染等导致水质下降。2016年以来,宜昌创新综合执法、生态补偿、河长治河、地方立法等措施,对黄柏河全流域进行系统、全面的综合治理。最新监测结果显示,黄柏河流域地表水I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5%。

  玛瑙河是宜昌境内另一条长江一级支流,由于以往粗放的发展模式,流域水质一度下降为劣Ⅴ类。在借鉴黄柏河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宜昌市2019年出台玛瑙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对沿线县市区生态补水、水污染治理等进行奖补,将水质与生态补偿金和生产涉水污染排放量“双挂钩”。2019年1月-11月,玛瑙河流域6个监测断面水质达Ⅲ类,3个达到Ⅳ类。

  根据宜昌市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到2020年,宜昌建立全域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森林、水流、湿地、耕地、大气、荒漠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