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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问责名单”到底有谁?
发布日期:2016-11-29点击率:1055

  今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刮起的“问责风暴”,以及各地针对督查带来的整改成效,值得称道。督察见人见事见责任,加大了曝光力度。从河北的“小试牛刀”,到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结束,再到最近的第二批环保督查启动,中央环保督察令地方领导干部思想上受到“前所未有的触动”,重压之下有人甚至“瘦了一圈”。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了25个地方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典型案例。被督察的省份,也都通报了典型案例,上到领导干部下到基层负责人,都有被问责,河北省更曝光了具体的“问责名单”。而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问责3287人,拘留310人;立案处罚2659件,罚款近2亿。

  放眼中央环保督察,问责动真格,力度之大,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只有点名曝光,问责才能有的放矢,整改才能有诚可信。只是不少地方还有点“不愿揭家丑”“护短”,鲜见具体的“问责名单”。比如河南的通报就只有数字、职务,而没有曝光出具体被问责的人名。人们很想知道,各省环保督查“问责名单”中到底都有谁?

  曝光问题、“问责名单”,只是开启推动环保落实的“先手棋”。更为关键的是要解决相关地区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纵览督察意见,生态环境保护不得力,究其原因,有的是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重视不够,比如内蒙古自治区有的地方甚至一年都没有开会研究环境保护问题。有的是政绩观出现偏差,比如河南省郑州市的环保责任目标考核为“未完成”,但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有的是认知模糊和偏差,比如一些干部认为“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不可避免”,导致环保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推进落实无力。凡此种种,皆是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上的“路障”,必须用实招、下功夫“通路清障”。

  明年就是 “大气防治十条”的终考。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需发挥督查“灵、准、狠”特点,不定时“杀个回马枪”,加强曝光具体的“问责名单”,让不为、慢为和乱为者“丢人现眼”“摘帽脱衣”,将督查打造成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惟其如此,才能推动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把环保主体责任“扛起来”,让环保法治“硬起来”,让蓝天白云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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