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律师网—北京环保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
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环保冬季严查行动全省展开
发布日期:2016-11-28点击率:952

  进入秋冬季以后,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增多,随着大量燃煤设施启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更加严峻。为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省环保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冬季严查行动。

  行动通知要求,各地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提供执法保障。

  据了解,这次检查重点是在全面强化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环境监管基础上,重点检查发电(包括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矸石电厂及企业自备电厂)、钢铁、焦化、水泥(粉磨站)、电解铝、化工、玻璃、陶瓷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以及各类燃煤设施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各类物料堆场、储煤(焦)场、沙(石)开采存储场、煤焦发运站、石灰(铝矾土)储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对环境空气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全面清理整顿周边各类污染源,加强站点周边燃煤污染、扬尘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确保点位监测数据真实反映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对秸秆禁烧工作,各市要建立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包村(组),村领导包田到户的工作网络。环保部门要加强巡查和检查,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抓好此项工作。

  各市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在对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行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环境质量状况,确定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小”企业名单,年底前全部取缔。

  通知还要求各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四类典型案件,提升查办案件数量,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各市要切实发挥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强化案件移交移送和督察督办作用,落实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适用行政拘留案件和涉刑案件实行“双移送”制度,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省环保厅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冬季严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想了解更多的环保资讯,请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凯诺律师”,快快拿起你的手机来关注我们吧!

  关注方法:

  方法一: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号码”搜索“kainuolawyer” 点关注。OK!

  方法二:打开微信查找公众微信搜索“凯诺律师” 点关注。OK!

  方法三:用手机打开微信点击“扫一扫”把扫描框对准二维码(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关注。OK!

  本文章系由凯诺环保律师团整理上传。当您遇到环保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免费咨询电话:010- 533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