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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件群众来信投诉环境案件 山西环保厅通报查处情况
发布日期:2016-03-14点击率:1796

  人民网太原3月14日电 日前,山西环保厅通报今年第一批省级受理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共涉及7件群众来信投诉案件,各地环保部门已均对群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1、举报荫营镇鸡洼村现任书记利用手中权利引进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污染的高危企业进驻鸡洼村

  存在问题:个别企业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的问题,非法生产

  处理情况:阳泉市环保局责令瑞德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凯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郊区天祥耐火材料经销处、郊区马爱才骨料厂停止违法行为,责成郊区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并定于2016年底前全部清理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长期违法试生产等违法违规企业。对环保手续齐全的正规企业要加大力度进行监管,改善环境质量,力争类似污染事件不再发生

  2、昔阳县三都乡旮旯口村村民举报和顺吕鑫煤业环境污染问题

  存在问题:黑色粉尘污染空气和水源,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处理情况:晋中市环保局要求企业主动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对受污染村民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必要的污染经济补偿。三都乡政府、旮旯口村委会和该企业通过协商确定了补偿方案,给村民一定的污染补偿,村民对解决方案基本满意。

  3、吕梁兴县朴玉实业公司废气体、粉尘等污染

  存在问题:投产至今未办理环保难以审批手续;原料堆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全封闭料棚;石灰窑布袋除尘器未运行;厂区进出口道路未硬化。

  处理情况:兴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通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进行了伍万元经济处罚。同时要求企业在未进行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4、闻喜县裴南村振鑫镁业公司在被环保部挂牌督办后,依然污染严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存在问题:生产审批期限超期,建有的6台煤气发生炉其中3台配套建设的换热器未完成更换。

  处理情况:运城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使用煤气发生炉前必须对换热器进行理更换,并责成闻喜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手续。

  5、朔州市右玉县永昌环宇集团公司乱倒煤矸石污染环境

  存在问题:煤矸石倾倒部分已覆土,未采取防渗、防流失措施,部分煤矸石有自燃现象,未采取任何灭火措施。

  处理情况:朔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该公司三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倾倒于山阴县范家屯村东的煤矸石。并依法给予处罚。

  6、长治市武乡县蟠龙镇型堂村废弃煤厂进行经营煤炭活动,粉尘和噪声影响村民生活

  存在问题:该煤厂为个人行为,雇主间断性将矸石煤运输至此处,雇人进行手工拣选后销售

  处理情况:武乡县环保局责令该煤厂停止拣选煤行为,将场地恢复原状,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7、盂县上社镇佛堂村养猪场环境污染

  存在问题:该村韩四青家庭式散养猪圈有2处,共8头猪。反映盂县上社镇佛堂村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属实

  处理情况:盂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采取了以下措施:1、建议上社镇乡政府、佛堂村村委会尽快协调搬迁该养猪场;2、业主对猪粪便要及时清运,禁止长时间存留,对养殖散养点周边卫生及时清理,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省厅督办意见: 1、上社镇乡政府、佛堂村村委会尽快协调搬迁该养猪场;2、对猪粪便要及时清运,禁止长时间存留,对养殖散养点周边卫生及时清理,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郭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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