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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察厅首次集中开展“环保约谈”
发布日期:2016-01-06点击率:1392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讯 图为:2013年9月3日,受上游污染,武汉市府河东西湖、黄陂段发生大面积死鱼现象。

  图为在府河武汉东西湖李家墩段,相关人员正对打捞上来的死鱼进行掩埋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谁的责任谁认领,谁的问题谁解决”。日前,省监察厅首次召开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问题集体约谈会,对武汉、黄石、荆州、孝感、咸宁、随州、仙桃、潜江等8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工作约谈,要求8市限期整改到位。

  此次集中约谈,是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批示要求进行的。此前,我省的“环保约谈”一般由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此次“环保约谈”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举行,表明相关环保典型问题的严重性,表明省委、省政府抓环保问题整改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加大。

  约谈会上,省监察厅领导通报了武汉市陈家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汉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府河武汉段流域污染问题,黄石市沈家营水源保护区内建有码头问题,荆州市四湖总干渠环境污染问题,孝感市府河孝感段环境污染问题,咸宁市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企业采矿问题,随州市府河随州段环境污染问题,潜江市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问题、四湖总干渠环境污染问题,仙桃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仙下河污水处理厂环境污染等典型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省监察厅领导指出,这次通报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问题,反映我省整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形势是严峻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变压力为动力,认真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省监察厅领导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问责处理,推动整改落实。省监察厅将强化对各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突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进展迟缓、整改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8市政府分管领导一致表示,将以本次约谈会为契机,回去之后迅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好汇报,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把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问题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