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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建设中环境保护之思索
发布日期:2015-06-26点击率:1625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但其立法理念仍主要是就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制定。“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就房地产业而言,传达出的立法理念是:着眼于关注房地产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制约房开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活动。在房地产业领域内,目前环境保护法律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监督者,但它似乎只监督了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环境问题上被赋予了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然而,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和立法者,如何开发商的合法项目不致因环境污染等问题而贬值,或是以健全的环保法律制度科学决策,这是一个环保律师可以深入思考并纳入服务范围的问题。房地产业和环境法之间没有形成良性的互动为我们提供给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环保服务创造了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