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征收方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怎么办?你必须要注意这三点
在集体土地征收或是国有土地征收中,总会有少一部分被征收人觉得补偿不合理,认为补偿标准根本无法保障自己被征收以后的生活水平,所以,常常会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补偿不满意的情况下,直接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拒绝征收方提出的搬迁要求。
想必大家都知道,被征收人拒绝搬迁,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话,就会导致征收工作停滞不前,无法按照当初的计划,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征收工作。所以,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为了能让征收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正常进行,便会采取各种办法,比如我们常见的几种行为就有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断水、断电,或是以房屋是违法建筑、危房为由,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等。
当然了,近几年不少征收方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这种违法行为也在逐渐减少,他们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的,依法针对未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比如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若想不违法,且尽快拿到土地只能依据法律法规先对被征收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事实上,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已经构成了威胁,也就是说,补偿决定是一份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产生一定实际影响的文件。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千万不要对它置之不理
如我们前面所说,集体土地征收中出现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国有土地征收中产生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从原则上来说只会影响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如果在征收过程中收到了它,那么一定要对它重视起来,避免置之不理。
实践中,如果被征收人在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认为它不重要,就放置一旁不管,那么,很有可能就会遇到强拆。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为了尽快实现最终的征收目的,往往会在被征收人针对补偿安置方案没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的情况下,就会直接趁被征收人不在家,偷偷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达到最终的征收目的。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是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还是国有土地征收中,一旦收到补偿安置决定这样的文件,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补偿安置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则只有60天。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这个维权期限,避免错过。
二、不要自行搬迁
在收到补偿决定之后,有的被征收人一看是征收方作出的文件,往往会按照征收补偿决定中的要求完成搬迁或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这里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如果补偿不合理,无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文件的人是谁,都建议大家不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不要搬迁。
如果你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征收方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中的要求完成搬迁等,那么,就会对自己非常的不利,比如没有拿到任何补偿,房屋却被强制拆除了等,最终落得个无家可归的境地。所以,再次提醒大家,补偿不合理,无论收到什么样的文件都不要搬迁,保住房子,也就保住了谈判的筹码。
三、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补偿决定后,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被征收人不知道自己的房屋还能安安稳稳地在那多久。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往往会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就会马上强制拆除房屋。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一旦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无论有没有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都一定要马上对房屋整体结构进行拍照、录像, 包括外部结构和里面的结构,然后保存好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并将屋内的贵重物品搬至安全的地方。
除了要收集这些证据材料之外,还要对征收方发布的一些文件也要进行拍照、录像,包括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或是征收决定等等。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都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实践过程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