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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不可一刀切,卫片监测不能直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发布日期:2024-01-11点击率:264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不可一刀切,卫片监测不能直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近年来,为了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遏制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我国相关部门就出台了各种耕地保护办法及相关的法规政策,比如2020年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2020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年2月,自然资源部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等等。

  通过这些政策文件中的内容来看,在保护耕地这方面,国家一直以来都持一个非常严格、严肃、严厉的态度,不仅明文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可以以任何理由在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的情况下,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擅自占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或是建设用地进行非法建设,而且还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如果非法占用地土地,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可能还会面临着刑事责任。

  事实上,在耕地保护这方面,相关部门利用各种手段严格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是一件好事(这样可以减少耕地流失,将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的手里),相信绝大多数老百姓也都是支持的,但是,在具体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肆意扩大范围等,然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地方相关部门在开展非法占地查处时却还存在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现象。

  近日,就有一位山东那边的当事人咨询律师说,其在自家耕地上建设了大棚和房屋,大棚用于种植蔬菜,房屋用于存放农用工具,然而在去年的时候,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找到了自己,说是其所建的大棚和房屋是违法建筑,随后他们拿出了卫星图片,并对自己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书,要求自己在三天之内自行拆除房屋和大棚。

  可是非常奇怪的是,在相关执法人员来家里之前,据这位当事人反映说,他并没有遇到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询问,其的大棚和房屋莫名其妙地就被扣上了“违法建筑”的帽子。后来其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没有一个部门给自己一个有用的答复。因为其没有自行拆除,导致大棚和存放农用工具的房屋被他们强制拆除,并且没有赔偿一分钱。

  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实践中非常的多,许多地方部门为了能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常常会以最简单的方式来处理违法占地等情形,比如直接依据卫片监测(卫星航斑图)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不会先对违法占地等情形进行调查、核实,但是这种操作很明显会侵害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切实解决此类问题,近日,自然资源部又发布了《关于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就针对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作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卫片监测是及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的辅助工具,是监测预警耕地不合理流出的技术手段,是快速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线索的辅助方法。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既要充分认识卫片监测对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支撑作用,发挥好技术优势,更要认识到卫片监测发现耕地变化情况,只是提供问题线索,不能直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开展实地核查,依据事实和政策,客观作出耕地变化合法性判断。

  事实上,去年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也有类似的规定,在该《通知》明确规定,部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是通过遥感监测判读反映的地表变化情况,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将其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对经判定确实存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及时制止。

  也就是说,卫片监测只是相关部门快速掌握耕地变化,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一个工具和方法,而卫片执法图斑也只是遥感监测反映出来的地表变化情况,即通过卫星拍摄的图片,但无论是卫片监测,还是卫片执法图斑,都不可以直接作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相关部门在通过卫片监测或是卫片执法图斑发现有个人、单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时,均需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启动立案、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依法告知、催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定程序,也就是,实地对违法占用耕地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在走访调查、核实之后,如果确实存在未批先占、未批先建等情况,那么,相关部门就需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决定,(包括限期改正、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该处罚决定书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对当事人作出,这点广大老百姓一定要知道。

  除此以外,《关于统筹规范耕地保护卫星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中的第五条还指出,查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核实举证,防止层层加码,不能把便于管理置于便利群众之前,更不能让基层群众为技术误差“买单”。

  用简单的大白话来说就是,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是相关的职责,地方相关部门不能为了尽快完成这项工作就让普通老百姓承担不应承担的后果。

  因此,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或是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卫星航拍图)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时,直接就依据卫星遥感监测(卫星航拍图),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拆除当事人的房屋等其他构筑物、建筑物等,那则是不合法的,此时,当事人则可以针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或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千万不要为相关部门的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