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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护一库碧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05点击率:215

  本报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护一库碧水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提升守井能力,坚决守护一库碧水。

  《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坚定不移把保水护水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十堰。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意见的工作总体要求是:到2025年,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标准Ⅱ类及以上,23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7%、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3.5%,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聚焦聚力全域保水质,强力攻坚全力保蓝天,科学防尘全面保净土,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十堰建设安全底线,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7大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加强生态环境源头管控、开展保水护水行动、丹江口库区和岸线整治、推动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改善、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河湖生态流量监管、严防水华风险、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两山实践转化、构建全民行动体系等28项细化任务。

  据悉,我市将全力推进174条重点支沟治理;建立生态清洁小流域22条以上;推广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省级试点经验,推进8个市级试点建设;落实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90%以上;严格落实12条主要入库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应急预案等。来源: 十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