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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索赔成功
发布日期:2023-05-12点击率:282

  近日,随着我市两家矿山企业完成向呼伦贝尔市财政账户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7.31万元,我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索赔成功,向全社会传递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明确信号与警示作用,让人民群众从生态环境保护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2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工作中,发现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诉前公告中涉及两家某矿山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土地损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遂致函提请,按程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工作。

  经调查,两家矿山企业均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案件调查中,市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工作,同时,企业同步开展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2023年3月24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协作配合下,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指定承担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的负责单位,与涉案企业针对案件调查结论、鉴定评估结果及损害责任承担、履行方式和期限开展磋商。经首轮磋商,双方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出具《司法确认申请书》,申请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近日,赔偿义务人积极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按赔偿协议内容付清了所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

  我市首例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索赔成功,标志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可借鉴案例,同时营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良好氛围,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为我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