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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处罚力度将前所未有
发布日期:2015-02-03点击率:1266

  最近两天,合肥的空气质量都是重度污染,这让正在参加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环保厅厅长缪学刚压力山大。本届会议将审议通过《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而在去年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就有14个代表团的516名代表提出与大气污染相关的议案或建议,占到会议代表总人数的70%,历届罕见。

  “正常情况下,省内立法由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即可,此次条例草案能够在省人代会上审议表决,所有代表共同参与,足见重要性。”缪学刚表示,2014年的环境质量和2013年相比有所好转,特别是引发雾霾的元凶之一PM10的浓度下降4%,遏制了污染加剧的势头。

  本次会议即将审议的《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对于污染的处罚力度加大,包括大幅提高违法行为罚款数额,对于政府有关部门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撤职或开除处分,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在缪学刚看来,这一处罚条款的力度“前所未有”,“新条例和新的环保法同步,个别条款甚至比环保法还要严格。”

  汽车尾气是雾霾主要成因之一,而作为汽车尾气“生产大户”,超标排放的黄标车理所当然成为众矢之的。缪学刚表示,淘汰黄标车将作为省环保厅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在省政府协调领导下,由环保和公安部门共同实施,淘汰过期的黄标车以及老旧车辆,城市主要区域实施限行,严格控制外地黄标车准入,分三步做减法,逐渐淘汰重污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