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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群体性暴力环保维权
发布日期:2015-04-24点击率:1146

  在绿色、低碳已经成为社会趋势的当下,发展经济当然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近年来在环保维权过程中频繁发生的恶性群体性事件充分暴露出环保执法问题中衔接缺位。虽然我国迄今已初步形成环境资源法律体系,但环保执法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与司法缺乏衔接,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在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等。

  据媒体披露,去年4月8日,江西省莲花县南岭乡岭水村云边、井下2个村民小组40余名村民强烈反映该村境内的莲花县隆森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产品有毒,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健康。

  村民进入公司强行拉闸停电,用电线杆、石头、煤渣等封堵该公司生产、生活通道,采取集资派班方式24小时轮流值守。这导致莲花隆森实业有限公司在长达5个多月时间里无水无电,白天无电办公,晚上无电照明,浴室无水洗澡,食堂无水做饭,厕所臭气熏天,员工苦不堪言。

  事态在去年8月16日达到了高峰,莲花县委、县政府组织县乡干部、干警进驻隆森公司门口打通生活通道,受到村民的阻挠,村民随即封堵了319国道集镇道路,造成该路段交通阻塞7小时。直至下午5时许,公安特警赶到,进行法律宣传,慑于法律的威严,堵路村民自行解散。

  在当地政府帮助下才打开生活通道,可以运送生活物资进入厂区,但是生产通道至今没有打开,在外物资及厂区产品也无法进出,厂区供电一直未接通,有4000吨物资无法进出工厂,约3000吨红土镍矿原料仍被迫存放在火车站,600吨含镍原料被迫寄存在附近搅拌站。

  隆森实业有限公司曾是外地对口支援江西老区建设的示范企业。一家受邀而至、以支援老区建设为初衷的企业,如今站在了一个相当尴尬的位置上。隆森到底是投资建设还是破坏环境?

  据隆森方面对媒体介绍:2008年1月,公司管理层作出了将在外地的环保特钢新材料制造基地整体搬迁注入到隆森公司的决定,并将一项历经近十年研发而成国家政策鼓励低污染高效率的利用低品位镍矿生产环保低碳镍钢豆的核心技术也置入隆森公司。经过近两年的建设,首期固定资产投资近1亿元的特钢新材料生产线——利用红土镍矿为主要原料,年产5万吨低碳镍钢豆的生产线建设基本完成。

  在更早的2004年,萍乡市环保局批复通过了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此外,在工厂建设期间,隆森公司和当地政府沟通,严格按照政府指示及国家环保安全标准建设安装生产设备,2007年该项目竣工后获得了萍乡市环保局的“三同时”验收;2008年隆森公司被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四批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但隆森公司这些环保验收,当地村民并不买账。村民指控“污染”有证据:大机器轰鸣声,看见烟筒冒出的烟,空气中有黑色的粉尘。并不断增添着新的“证据”,几分水稻田歉收、村民黄某鱼塘发现死鱼现象、村里有个别孩子患手足口病、大人也有不适感等。

  针对此情况,莲花县环保局于2011年4月14日下发《关于对莲花县隆森实业有限公司实行停产治理的通知》,通知认定:“我局于4月11日会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到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保问题,分别为烟气无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水外排和渗入地下及噪声超标。”

  其实,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其症结应该归于县域经济和城乡规划之间的不协调与城乡规划及监管水平的滞后。隆森接手老火力发电厂时,就已经发现,火力发电厂1987年建成时周围还没有分布居民区,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停产以后,周围开始出现民房,直到2004年隆森在此建厂时,一条马路对面的山坡上已经建满了民居。

  由于环保部门反应滞后,南岭乡政府部门处理问题方式僵化,企业缺乏沟通和协调,最终激化了矛盾,导致事态不断升级。

  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并不仅仅依赖一纸环评报告和企业自律性,对这个过程的环保管控更需要依靠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市级环保部门是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估和审查机构,在企业项目建设和投产前具有一票否决权,是杜绝环保纠纷的最关键一环,是保证企业环保生产,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保护附近居民免受污染侵害的根本保障。环保部门在企业通过环评报告验收之后理应做好监管工作,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责无旁贷。

  如果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能够开辟出符合科学规划原理的工业园区,整合环境和地理资源,为投资方合理布局出谋划策,无论对当地群众、县域经济发展,还是对那么多支援老区建设的企业来说,都是多赢的局面,完全可以避免“8·16”群体抗议行为。

  此外,这些矛盾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第一,企业生产是否造成了环境污染,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第二,始于个别村民对环境污染抱怨的个例是如何最终演变成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抗议活动,其中是否有政府和企业值得反思的地方。

  当前,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行为方式越来越激烈,或者说暴力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在环境保护中这种事件也不鲜见。美国社会学教授查尔斯·蒂利在《集体暴力的政治》一文中指出,暴力的爆发与否与制度有关,也与政府的能力有关。

  应该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已开始重视问题并积极尝试制度安排。比如本月初,山西省环保厅传来消息,该省检察院已经介入环保执法,将联合环保部门共同查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山西省环保厅、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开展打击环境领域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环境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涉嫌环境领域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职务犯罪行为。

  北京凯诺环保拆迁律师在此提醒:当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与政府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北京凯诺征地拆迁律师团的专业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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