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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专业律师: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是谁?
在征地拆迁中,经常有被征收人的房屋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但不管是因什么原因,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会非常地不利。从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若房屋是违法建筑,既没有办理审批手续,也没有建房手续,那么拆迁补偿就会大打折扣,被征收人最终拿到的补偿,可能就真的只有一点点,甚至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没有补偿。
因此,在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时,广大被征收人就一定要提警惕,可以马上审查相关部门的认定程序以及认定动机。结合律师办案的情况来看,有的房屋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建筑,而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如房屋始建年限比较久,是上世纪建成的,或者是祖上流传下来的老宅子等,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这类房屋应不宜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否则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不公平。
除此以外,对无证房屋的认定,即违法建筑的认定程序也不是一概而论的,不管房屋是否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都只能在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查勘调查的情况下作出处理结果,所谓的口头上认为房屋无证就是违法建筑的说法不严谨,而且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只要房屋没有证就是违法建筑,或者说相关部门可以仅凭有证或无证来口头上认定房屋的合法性。
因此,在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且不予任何的补偿或赔偿时,被征收人要马上审查他们的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主体是否合法。
首先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
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违法建筑是由不同的主体来认定调查、认定的,对于在乡村村庄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是由乡、镇人民政府来按照法定程序来调查、核实、认定。对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等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中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来调查、认定和处理的,也可以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也就是说,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是拆除违法占用土地所建的建筑。实践中,如果是村委会或者是其他组织及部门来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认定,甚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拆除房屋肯定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