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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专业律师: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对被征收人的影响大吗?
北京拆迁专业律师: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对被征收人的影响大吗?
从律师办案的经验来看,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已经对被征收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换句话说就是,补偿安置决定是一份对被征收人利益造成一定风险的文件。所以,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之后,一定要重视起来,万不可认为该文件对自己没有什么影响,从而就置之不理。
事实上,收到补偿安置决定那说明征收方已经对自己下达了最后的“通牒”,如果被征收人没有按照补偿安置决定中的去做,比如去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交出土地等,或者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征收方就有可能就会强制拆除房屋。
因此对于收到补偿安置决定的被征收人来说,如果想要保住房屋,那么就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法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是一份可复议、可诉讼的文件。一般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收到该补偿安置决定之日起的60天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自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一旦错过法律规定的救济期限,那么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会非常的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