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针对同行律所冒用我律所名称进行...
【胜诉公告】七年维权路,一朝正...
【胜诉公告】海南某村委会复议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队介入海...
凯诺征地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春节假放通知
凯诺律师事务所2025年元旦放假通知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云浮某...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专业的征地律师:征收方以“误拆”为由,强制拆除了房屋怎么办?
按照当下的法律法规来说,无论是以什么目的开展的征地拆迁活动,哪怕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收,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公布征地批复文件(发布征地公告)、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等等。
但是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征地拆迁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相关的征收程序往往落实不到位,而且最主要的是相关的监管也往往存在很大的瑕疵,导致被征收人与征收方之间的矛盾源源不断,例如相关部门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以“误拆”为由,强制拆除了被征收人房屋等。
事实上,实践中,以“误拆”为由强制拆除房屋的现象并不少见,但是需要大家知道的是,强拆与误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可其性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都知道,强拆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这里指的是行政强制),这是不可否认的,而误拆则是因为工作的失误、疏忽大意,只能将其归结为工作态度问题上,这种借口很好地规避了一些法律责任。
虽然“误拆”不排除真正意义上的误拆,但是也难免存在相关部门自编自导的嫌疑。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房屋被相关部门以“误拆”为由给强制拆除,作为被征收人应当要怎么办呢?
一、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询问
房屋被相关部门以“误拆”为由拆除后,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去询问相关部门(包括村委会),看看相关部门是怎么说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询问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录音。
二、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无论房屋被以什么名义给拆除,被征收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部门下发的一些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表等等文件,如果没有原件,建议被征收人最好拍照留存,另外,还需要收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等等。
除了这些材料之外,被征收人最主要的就是要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如果强拆时自己不在现场,那么对强拆后的房屋状况一定要拍照、录像,这也是为以后维权早做准备。
三、马上报警
房屋被误拆或是强拆以后,一定要马上拨打110报警,让警察立案调查,尤其是在房屋不知道被谁给拆除的情况下,打110报警对我们日后维权有很大的好处,需要注意的是,在拨打110报警时,一定要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倘若他们不出警,出警慢等,那么我们就有证据来证明他们的不作为。
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一点,房屋被强拆后,报警是很有必要的一个维权工作,千万不要认为他们同穿一条裤子,报警没有作用就放弃这一个救济途径,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说,即使报了警,他们以各种理由又不出警,只要有证据,我们都是可以针对他们的行政不作为向上一级相关部门提出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因此,凯诺律师在这里重申一次,房屋被强拆后,一定要及时报警。
四、马上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
无论房屋是被相关部门直接强拆的,还是被误拆的,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对此重视起来,尽快地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