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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征收中没有看见土地征收公告怎么办?
土地征收中,土地征收预公告是必须要有的一份文件,该文件起着一个告知的作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土地征收预公告中必须要有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内以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工作安排等等事项。
而与土地征收预公告仅有一字之差的土地征收公告同样也是土地征收中必须要有的一份文件,该文件一般是在相关部门获得征地批手续之后发布的一份文件,该文件起着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土地征收公告不同于土地征收预公告,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大家对土地征收有异议,认为此次土地征收中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被征地农民则是可以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的。
但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来看,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推进土地征收,往往不会依法主动公开土地征收公告。没有土地征收公告,那很有可能存在违法征地的情况。那么,相关部门一直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就占用土地要怎么办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征收土地公告,就实际占用了土地,无论征收方有没有履行征收前置程序,其征收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发现此次土地征收工作中,征收方并没有获得批准,没有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就实际占用,甚至是强行占用了自己或是村里的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话,那么,如果村民自家土地在征收范围内,就需要对土地现状进行拍照录像,保证好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对自己有利的文件材料,包括补偿安置方案等。
2、马上投诉、举报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被征收人马上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打投诉电话等反映征收方的征收行为违法时,一定要简洁明了,说重要,并要求他们针对征收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查处。经投诉、举报后,如果有关部门并没有针对征收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查处,或者说是置之不理,以各种理由推给其他部门等,那么,此时被征收人就不用再等了,我们可以进行接下来的维权计划。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们可以针对有关部门的行为马上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有关部门责令相关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实践中,复议机关绝大多数情况下会确认违法,但也存在认为相关部门没有错的情形),如果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对自己不利,那么我们可以针对复议决定马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也是被征收人进行救济的最后防线。
总之,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在土地征收中,如果没有见到土地征收公告,或者是土地征收预公告,甚至是补偿安置方案等,那么此次征收中肯定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若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