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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被征收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时要怎么办呢?要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要马上审查自己家的无证房屋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
无证房屋形成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因历史遗留问题,还有的是因相关部门的原因造成的,还有的则是因为被征收人自己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在征地拆迁中,当相关部门将自己家的无证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时,那么,要结合自家房屋本身的实际情况,弄清楚房屋究竟有没有证,或者说是啥原因造成的。
如果在经过多方询问及审查之后,发现自己家的房屋没有证,但房屋是七、八年代建的老房子,也就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那么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相关部门就不可以将此类无证房屋直接判定为违建,且不予补偿。
实践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将自家房屋在什么背景都没有调查、了解的情况下,仅凭别人的口述,或是仅以有证没有证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了,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则是不合法的,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就需要尽快地咨询专业律师。
当然了,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针对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或是确认该文件违法,之所以让大家这么做,是因为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为了低成本征收,或是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所以,我们必须要通过法律途径将他们的这种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其次,马上审查相关部门的作出程序是否合法
事实上,我们前面已经提到了,调查、认定国有土地上的无证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还是合法建筑,相关部门需要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就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无证房屋进行认定和调查,而不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后,而集体土地上的无证房屋,则是需要在作出土地征收预公告之后,一般在作出土地征收预公告之后征收方就需要马上启动对征收范围内的无证房屋进行调查和认定。
然而实践过程中,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征收方在认定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时,往往是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显然是想通过以拆违的方式来促进拆迁。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之后,要马上审查征收方是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认定的,还是之后,集体土地上的,是在补偿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还是在此之前,如果是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或者是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那么,此时被征收人就需要提高警惕了,征收方很有可能是想通过以拆违的方式来促进拆迁。
当然了,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作为被征收人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无论房屋是直违建还是征收方想尽快推进征收工作,擅自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都要上心,都要重视,避免房屋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可以先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部门下发的一些文件,如土地征收预公告、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以及针对自己作出的一系列文件等等。然后对自家房屋全貌拍照、录像,如果有当初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时的录音、录像,那更好。
总之,无论什么时候,在遇上拆迁纠纷后,收集证据材料都是最为关键的,只要手里有了证据,那么,我们被征收人就不用怕日后维权对我们不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