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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发布日期:2024-06-28点击率:195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我们昨天的文章中已经提到,一些与村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村委会应当要以书面的形式,依法在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包括相关补贴的标准文件,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以及土地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还有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等其他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事项。

  这里额外地说一下,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村委会只可以截留百分之二十左右,其余百分之八十左右,需要依法分配给村民,如果村委会将这一部分补偿全部私吞,那其行为就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而在分配该部分补偿时,也需要制定分配方案,且具体的分配方案也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村委会不可以直接分配。

  在该方案通过之后,那么,就需要在村里进行公布。不过,实践过程中,有的村委会却从不主动将这些相关的方案依法公布在村集体内,而且,有的村民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方案,自己还有决策权。近日,山西省的老李就遇上了这样的事情。

  老李是山西大同人,其在当地拥有承包地六亩左右,其中两亩在前年的时候因当地要修建高速公路被征收了,老李本想着,征收是一件好事,只要路修通了,那么城市才可以发展起来,自己的日子也才会越来越好,但是,在具体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只同意给予自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并且让自己与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由于承包地所有权不归农民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则直接发给了村委会。

  由于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没有异议,老李便直接与村委会签订这一部分的补偿安置协议,去年9月份,相关部门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将相关的补偿费用打到了银行账号上,但是关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却迟迟没有一个说法。

  而且,村委会在收到这两项补偿费用时,也一直没有表态,老李觉得自己种了一辈子的地,就靠种地来维持生活了,现在一下子失去了两亩土地,这日后的生活,一下子就失去了希望,所以,在去年的时候就又去找了村委会,村委会口头上说,这些土地补偿费会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分配给大家的,而且还说,相关的分配方案也会让大家看的,但是这已经过去多半年了,关于村委会分配土地补偿费一事,仍然是一点消息都没有,且说好的分配方案也会让自己看,可到现在,老李根本就没有见过土地补偿分配方案。

  其实,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多。虽然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只明确规定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去向,但是很多地区在地方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上作出了明确规定,村委会在收到土地补偿费之后,可以截留百分之二十左右,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发展,但是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土地补偿费需要分配给村民,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可很多地方却落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