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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征地律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要公布吗?
发布日期:2024-03-15点击率:202

  北京农村征地律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要公布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集体土地征收中必须要有的一份文件,所以在遇到土地征收之后,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先审查一下有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般情况下,如果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常会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时间一般不会少于30日。

  这里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一点,之所以要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其目的就是为了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因此,大家在看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一定要对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等事项进行审查,倘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或是认为补偿方式等有异议,那么,建议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在3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征收部门反映,或是向村委会进行反映,让村委会再转达给征收部门。

  征收部门在接到反映后,需要依法组织听证会,并且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并公布。

  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有个别几个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那可能还达不到组织听证会的要求,一般组织听证会一般只能是在绝大多数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的情况下,否则相关部门可能会拒绝被征地农民举行听证会的要求。

  当然了,这并不影响被征地农民针对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异议,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被征地农民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前提是被征收人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如果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建再维护权益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今后遇到土地征收时,一定要审查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标准等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建议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