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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合法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并强拆 法院:街道办事处强拆行为违法
发布日期:2023-09-13点击率:241

  北京拆迁律师:合法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并强拆 法院:街道办事处强拆行为违法

  以拆违促拆迁在征地拆迁中并不少见,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或是律师接到的咨询中,有很多被征收人的情况或是咨询律师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其拒绝了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后来,相关部门为了尽快拿到土地,竟然将自己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的合法房屋给认定为违法建筑了,并且还针对自己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自己在决定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否则就强拆。

  不过,从实践过程中来看,相关部门下发这一份文件之后,几乎不会等到救济期限届满,会很快依据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那么,实践中,广大被征收人要是遇到自己的合法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且强拆时,应当要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以凯诺律师办过的相关案例来告诉大家

  【基本案情】

  周某是浙江省宁波市某区的村民,其在该村有两处房屋,其中一处建筑面积为62平方米,是周某通过合法手续向其弟购买所得,另外一处是周某通过向相关部门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造的房屋。一直以来,其所拥有的两处房屋都安然无恙,也没有相关部门说是其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并没有针对房屋作出什么行政处罚等。

  但是后来当地相关部门启动了相应的征地拆迁工作,而周某的两处房屋也正好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本以为通过征地拆迁,其可以改变一下居住环境,改善一下生活质量,但是让周某没有想到的是,此次征收补偿标准甚低,倘若按照现在的补偿标准对自己进行补偿的话,这显然是对自己不公平的,所以,周某便没有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也没有搬迁。

  可让周某没有想到的是,其的行为竟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为了尽快拿到土地,实现土地征收目的,相关部门便将周某的说成是违法建筑,针对相关部门的这一行为,周某很是纳闷,自己住的好端端的房屋怎么说是违法建筑就是违法建筑了,就在自己还没有弄清楚来龙去脉及启动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以拆迁清零工作为由,将周某的两处合法房屋都给拆除。

  针对这种情况,周某是非常的无奈,但其在此刻也无能为力。不过,其也没有自甘堕落,在房屋被强拆后,其深知凭自己的力量是无法与他们对抗的,于是周某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经过几番查找与对比以后,周某便与凯诺律师取得了联系,经过凯诺律师的一番解答,周某便知道了其中的缘由。随后,其便直接委托了凯诺律师,希望凯诺律师全权代理本案。

  【诉讼过程】

  凯诺律师在介入该案件后,又针对周某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收集到的新证据,重新对整个案件进行了分析,并且专门针对周某的情况制定了一套维权方案,最终该维权方案获得了周某的同意。随后,凯诺律师便指导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针对街道办事处的行为,凯诺律师认为,在周某对评估单中的价格有异议,未同意搬迁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自行强加上周某愿意先拆除房屋后确认补偿的意愿,很明显违背了周某真实的意思表示。另外,对于街道办事处在未依照法律法规对周某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未告知周某相关的听证、陈述及申辩等权利,且没有证据来证明周某的房屋是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将周某的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这显然是不合法的,显然侵害了周某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

  综合本案来讲,街道办事处未严格遵照征收程序,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未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即对周某的房屋作出了强制执行决定行为,超越了法定职权。

  【诉讼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凯诺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了街道办事处对周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