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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2023年拆迁中,收到补偿决定一定要知道这些事情
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房屋收补偿安置决定是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中较为常见的一份文件,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这一份文件经常出现在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个别征收方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拿到土地,通常就会以此来威胁、强迫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
那么,这一份文件对被征收人来说重要吗?
答案是很重要。
当被征收人无论是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还是国有土地征收中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那么则意味着,征收方已经对被征收人下达了最后“通牒”,如果被征收人不及时按照该补偿安置决定中的要求进行或是针对该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采取一定措施的话,那么征收方可能就会有以下几种操作:
一是、直接强占土地、强拆房屋
直接强行占用土地,强制拆除房屋在征地拆迁中很常见,有的征收方在对被征收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次日,便在未经过被征收人同意或是趁被征收人不在的情况下,直接将推土机开进院子或是耕地里强行清除地上青苗,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强制占用土地。当然也有的则是在法定期限届满以后,见被征收人无动于衷便“气急败坏”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直接毁坏耕地里的农作物,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二是、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一般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在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后,一直没有引起重视,且一直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置之不理的话,那么,个别征收方则会依法对被征地农民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要求被征地农民尽快交出土地。
三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相关部门履行了法定程序之后,如果被征收人对收到的无论是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还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都不够重视,都觉得只是一份文件,没必将它放在心上,只要自己不搬迁、不签字,即使征收方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其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拒不交出土地或是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法律程序的话,那么,征收方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旦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那么则意味着被征收人的房屋要保不住了。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还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又或者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文件,这些文件对被征收人来说都会对其的利益产生较大的影响,最主要的是,这些文件一般情况下都是具有可诉性的,所以,大家在收到这些文件时,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千万不要觉得只是一份文件而已,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影响,一定要针对自己所收到的这一份引起重视。
那么,收到补偿安置决定后,被征收人应该要怎么办呢?有以下几点需要你去做
一、审查该文件是否合法
在收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一定要先对该份文件进行审查。首先就是作出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也就是说,这一份文件不是谁都可以作出的,只能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如果是村委会或是镇政府等部门,那则是不合法的。其次,就是要看征收补偿决定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有没有相关部门的红章等,内容包括有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期限,补偿决定的依据及理由等等。再者还要审查,征收是否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关于公共利益的范畴,在《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自行查看,这里就不再多说了),如果征收不符合公共利益,那么该文件的合法性也就有待商榷了。
二、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要马上引起重视了,马上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房屋或是土地目前现状的照片、录像,以及一些票据、证件(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还有一些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这些都要收集好,以免征收方搞突然袭击,将房屋强制拆除,或是强制清除地表等。一旦他们搞突然袭击,将房屋强制拆除,那么我们还需要收集房屋被强制拆除后的证据,包括强拆现场的照片、录像,以及报警时的录音等等,这些都可作为我们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三、马上咨询专业律师
除此以外,在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这是很有必要的,让律师帮您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分析您现在所遇到的问题。
四、及时启动法律程序
最后就是及时地针对不管是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还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马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补偿决定。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建议最好让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因为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自行提起行政诉讼的结果,大多数都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