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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非法占用土地,破坏农用地种植条件等,可能要承担这样的责任
发布日期:2022-06-15点击率:372

  违法占用农民的土地,破坏土地种植条件,擅自在土地上搞非农业建设是实践生活中常有的现象。我们都知道,无论是谁占用土地,或是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都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但实践中,却常常有人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直接在耕地上施工,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在未拿到审批文件,未办理备案等手续的情况下,便挖地基、打桩子。而有的甚至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审批手续,实施建设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就算是拿到了审批手续,那也是不合法的。

  那么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或是建设单位、个人非法占用土地的话,会有什么样的一个结果呢?其会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或是使用一些欺骗的手段,骗取手续的话,那么会被相关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了房屋,擅自改变了农用地用途,相关部门将会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或是直接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物,并处罚款。

  最主要的是,还会对非法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给予处分,情况要是严格重的话,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常有的非法占地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

  1、 未报相关部门审批,直接占地。主要指的是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占用土地。

  2、 以欺骗的手段获得审批手续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占用土地建设虽然办理批准手续,但批准手续都是通过欺诈手段进行的,不合法,因此也属于非法占用。

  例如,一些村民拥有宅基地,但隐瞒情况,与村干部颁发无宅基地证书,骗取批准新宅基地。

  3、 少批准多占用,主要是指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土地面积,而多占用的土地大部分是非法占用。

  4、 其他形式的违法占地,比如以依法收回批准或者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等其他形式非法占用土地;对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拒不归还;逾期不归还土地或者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扩建等。

  总之,凯诺律师需要提示大家的是,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擅自在耕地上搞非农业建设,一旦情节比较严重,那么就有可能会坐牢。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土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近两年违法占地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如果大家在生活中,或是土地征收中发现有人擅自占用大量的土地,一定要及时地打12336进行举报,若该违法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还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