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月获得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 【收案公告】凯诺行政律师团队介...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近期办案行程
- 凯诺律师团队近一周办案行程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海南某...
- 202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招贤纳士
- 凯诺拆迁律师团队办案行程
- 2024年凯诺律师事务所国庆放假通知
- 凯诺律师事务所中秋节放假通知
-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广元市...
电话:010-53359288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房屋拆迁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房屋实际的面积大于登记的面积,尤其是农村房屋。一般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许多,但是绝大多数可能是因为村民将旧宅拆除后,因建房规划扩大了当时登记的面积。那么这样的房屋,日后要是拆迁的话,对于扩建的部分,即实际面积大于登记面积的部分是否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呢?
超出登记的部分面积有没有补偿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而言,被征收人翻建房屋实际面积,超出其持有的土地权属证书载明地上附属物面积,且未取得有效权属证明或建房批准手续。对翻建房屋超出证载面积的部分是否补偿以及如何补偿,人民法院应综合考量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当地政策文件、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方式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因素作出判断。——(2020)最高法行赔申1385号
简单点来说就是,超出登记部分的面积究竟会有不会有补偿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不过,倘若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超出部分是合法建筑,不属于“违建”,那么相关部门就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反之,如果当事人没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超出部分为合法建筑的话,那么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应不应该给予补偿或是不予补偿了。
最高院在类似案例中指出,征收机关负有法定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涉案房屋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有关部门已对涉案房屋的建筑面积作出了调查、认定和处理,结果已体现在涉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中, 当事人如对超出房屋登记簿上的面积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有异议,可在涉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依法寻求权利救济中一并行使其陈述、申辩的合法权利。但当事人至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涉案房屋超出房屋登记簿上的面积为合法建筑面积。故征收机关决定对涉案房屋除产权面积以外的建筑物不予补偿,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