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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征地拆迁中最常见的违法行为,要如何应对?记住这5点准没错
发布日期:2021-06-10点击率:510

  我们常常说,遇上征地拆迁是好事,不仅改善了老百姓的居住环境,也拉动了地方经济。但是与被征收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征地拆迁,应当要依法进行,避免与老百姓发生拆迁矛盾,甚至是肢体冲突。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并要依法及时足额的给予被征收人合法公平的补偿,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必须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可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有个别征收方在法律边缘疯狂地跳钢丝舞,导致违法征收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比如未签补偿协议就对拆除被征收房屋,未对房屋进行评估就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未依法送达、被征收人未参与到评估机构选定中、对被征收人采取断水、断电,威胁被征收人搬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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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诺律师就代理了一起在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被挖断道路、房屋被强制拆除的案件。该案件中的当事人吴先生是浙江省人,当地在推进城市化进程过程中,拟对村庄进行脱贫搬迁改造。但是,在看到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吴先生觉得如果签订该协议,那么自己日后的生活可想而知是远远低于现有生活水平的。于是吴先生便没有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可后来,相关部门在工作不成的情况下,开始挖断村民房屋周边的道路,并且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毁损。吴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几经辗转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本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但是违法强拆、阻断道路等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规定:“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另外,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也明确提到:“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因此,倘若征收方违反法律规定,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等,那势势必会对被征收人造成极大的伤害。那么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征收人,在遇到违法征收行为时,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给自己造成巨大的损失呢?

  1、搜集相关的材料证据

  在征地拆迁中不论是遇到了强拆还是断水、断电、断路等,只要影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开始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与征收方之间谈话的录音,或是视频,拆迁补偿方案、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2、向有关部门举报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遇到了断水、断电或是相关部门未批先占、以租代征等,那么就可以先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若发现有公职人员存在违规违纪,那么则可以向纪检监察部反映。

  3、遇到强拆要及时拍照、录像

  违法强拆在征地拆迁中很是常见,所以,在征收过程中就需要对房屋里外进行拍照,将屋内的物品列个清单,以免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同时一旦遇到强拆,那么在保持冷静的情况下,对强拆现场还进行拍照、录像,拍照时,尽量将强拆人员拍进去,这对日后的维权有着非常大的帮助。

  4、及时报警

  房屋被强拆之后,记得一定要报警,同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若他们不出警,我们可针对他们的不作为提起诉讼。

  5、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案件,一般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被征收人在遇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地咨询律师,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依法获得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