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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律师:农村房屋拆迁,有这些情形的,一定要谨慎签字或搬迁
发布日期:2021-02-02点击率:602

  现如今,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城镇化建设,往往是在突破现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运作。因此,城中村改造、农村城镇化建设便成了征地拆迁纠纷的重灾区。许多征收方为了达到低成本征收或是为了推进征收拆迁项目的进程,经常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较薄弱、地位处于弱势等一些弱点,采取一些对被征收人极为不利的做法,比如断水、断电等来达到目的。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除了要谨防征收方惯用的一些招数之外,在遇到以下几点情形时,也要谨慎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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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置房要倒贴钱才能拿到

  前不久,有位咨询凯诺律师的当事人说,自家房屋的面积差不多有200平方米,后来要城中村改造,但是一平米只有几百块钱的补偿,要是选择安置房的话,还要倒贴好十几万才能拿到,要拿货币补偿的话,几百块一平米,同样也是买不起房...那么,倒贴十几、二十万拿安置房是否合理呢?

  对于这样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是不合理的。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应当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要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之类的项目,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及生活质量能更好,能有所改善,如果在实践过程中,还要让老百姓倒贴钱购买安置房,那么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形时,被征收人最好是谨慎签字,也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当对补偿标准有异议时,一定要及时的咨询律师,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听信征收方的糖衣炮弹,避免让自己陷入到无法挽回的局面。

  二、补偿标准都一样

  关于补偿标准,每个地方跟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每个地方的每个区的补偿标准也都是不一样的,每家每户的补偿标准同样也不尽相同。而且,对于补偿标准,法律法规中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家的情况来确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根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对于地上附着物等费用则需要由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

  因此,网上所说的比如砖瓦房每平米多少多少钱,或是每亩地是多少多少钱这种具体的补偿标准是不正确的。一般而言,只有相关部门在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之后才能确定。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实践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在未对土地现状调查或是社会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就以每平米多少多少钱来确定最终的补偿是不合理的,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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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先拆房后补偿

  我们的工程不能耽误,先把房拆了,之后我们再慢慢协商补偿,补偿是不会少你的,而且还有额外的补偿...

  实践征收过程中,许多被征收人都会听到类似这样的话,征收方为了推进拆迁,常会以各种理由要求被征收人先把拆了之后再谈补偿。

  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这是不合理的。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涉及到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先拆后补的这种情况,无论征收方答应了你什么样的条件,只要是没白纸黑字的写在拆迁协议中,千万不要自行搬出被征收房屋或是自行把房子给拆除了,若在补偿还没到位之前,房屋就被拆除,那么我们就失去了谈判的筹码,这对被征收人而言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