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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想要获取合理补偿的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在拆迁范围确定后,被拆迁人心存侥幸的话,可能会对被拆迁人极为的不利。
近日,柳州市一村民将违法建筑装修成了“豪华”房屋。4月24日,柳州市柳南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数字城管平台等部门依法对该村4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当天拆除违建位于柳州市柳南区山头村山头屯,4处建设有3处是楼房,一处为泥砖房子,面积共2000余平方米,其中泥砖房的“豪华”装修吸人眼球。该泥砖房面积约100平方米,地面铺设了木地板,墙面也装上护墙,屋顶装有吊顶。且该房屋的木地板为建设楼房时用的楼面模板,墙面上的木板均为普通木板,有的则为压缩板,房间未安装门,没有住人的迹象。
那么,为什么要花费不菲的钱装修成“豪华”型房屋呢?据了解,被拆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如此装修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征地补偿款。
据执法人员说,前年和去年,对这几处房子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这些房子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建成的房子,之后对这几处房子的当事人作出了《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催告书》、《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房主均置之不理。但为了征收工作能顺利的进行,于是就对这几处房子依法施行了强制拆除措施。
一般情况下,只要确定了拆迁范围,那么抢栽、抢种、扩建、改建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不被法律认可的。而且关于这些行为,我国法律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标准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定,从土地征收征用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告知规定的拟征迁范围内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的行为,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由此可以得知,被征收人若是在确定征收范围之后对被征收区域内的房子进行改造、扩建等,那么则不利于咱被拆迁人,而且还违背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原则。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征地拆迁不仅仅涉及到咱被拆迁人的利益,而且也还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要遵守相关原则,这样才有利于保障我们的权益,才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利益。
当然了,实践中不乏一些拆迁方以各种套路来完成拆迁工作,比如我们常见的就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拆危”名义拆除房屋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通常会以拆危来促进拆迁,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时,要采取相关措施。法律上明确规定,只有被认定成D级时才能根据法定程序归纳为危房进行拆除。
2、以“拆违”实强拆之实
房子是不是违法建筑需要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的,只有在经法定程序调查之后确属是违建的,才有可能会不予补偿,或是要依法拆除。仅拆迁方口头说明房子是违建存在程序上的违法。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不是违法建筑,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避免上了拆迁方的当。
若已经收到相关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等文件,一定要及时启动相应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3、断水、断电、封路
断水、断电、断路等,我们都非常的清楚,断水断电断路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会影响被拆迁人正常生活,其拆迁方的目的也就是于此,一旦无法长期坚持下去,就必须会在补偿价格上作出让步,签订补偿协议。
对此,在征地拆迁中,一旦遇到断水、断电的情况,可向相关部门打电话进行核实,如果并非相关部门所为,那么要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