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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这两年都是怎么补偿的?
发布日期:2019-04-26点击率:776

  这几年,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收土地已然成了提高当地经济水平的一个途径。但是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引发的血案或是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就近几年因拆迁所引发的恶性事件已达到数百起。而引发这些恶性事件的导火索便是拆迁补偿。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善良单纯的老百姓过于的相信拆迁方所说的话,以为他们说的都是真的。可是他们不知道的的是,在很多地方,拆迁方都是“一手遮天”,就相关征收信息及补偿标准往往是敷衍了事,具体的补偿事项被征收人也是一头雾水。

  关于我们国家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在法律上虽然没有统一规定。但是也要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补偿。

  通常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相关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物权法》等法律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下面凯诺律师就为大家归纳出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目前最新的补偿原则及标准

  首先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般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一种为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另一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最后是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此时,被征收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补偿方式。

  其次是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

  产权置换的,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拆一还一,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要另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简单点来说就是,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在拆迁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

  这两年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规则有哪些改变呢?

  改变了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被征收人个人,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在去年开始,被征收人就已经可以领取到农村房屋及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扩大了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从去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以上就是凯诺律师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相关知识。但无论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其补偿标准都应该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制定,不能是拆迁方“一手遮天”的说了算,且也不能恶意降低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旦发现征收方有违法行为或是拆迁补偿不合理,一定要及时的咨询律师,让律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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